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主要是期间核查规程是从网上找的,网上的又大多是我发的那三条,不知道为啥期间核查搞的和检定似的
我觉得如果能按如下方法做期间核查的话就很完备了:
1、验证透射比,可以用透射比滤光片或者质量分数为0.06000/1000重铬酸钾的0.001mol/L高氯酸标准溶液;
2、用仪器自带氘灯验证波长误差,或用仪器自带的波长滤光片(一般是镨钕滤光片)验证波长误差,氘灯验证波长误差只能验一个波长处的误差,镨钕滤光片能多个波长处的误差;
3、用经常做的标准曲线,进行曲线对比,当然标准液体是应该有证的。
之所以这么说:因为对于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主要的性能指标就是波长误差、透射比误差和杂散光大小。做了前两点就验证了波长误差和透射比误差,对于杂散光我们先来认识他一下,所谓杂散光就是指给定波长外的所有不是给定波长之外的,所有其他波长的光。从分析化验角度来说,给定波长是被测液的吸收峰波长,也有说是敏感波长,其他所有波长的光就是干扰的光,当然希望他越少越好。
我们检定机构检定杂散光时是用杂散光标准滤光片,理想的散光标准滤光片他对于其标称波长是遮光体,对于其他波长是透明体,所以他能将杂散光检测出来。如果也要求期间核查时,按检定机构那样去检测杂散光,自然是太苛刻了。而做标准曲线,进行曲线对比,不仅从实战的角度,从使用的效果上验证了仪器的性能,还验证了化验人员的整组操作,也从使用效果角度验证了杂散光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