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860】问:同一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可以来自同一个单位吗?

浏览0 回复4 电梯直达
wccd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问:同一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可以来自同一个单位吗?

答:可以,这种情形不属于专家需要回避的情形。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六条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

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技术咨询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jjchan48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同一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不属于需要回避,可来自同一个单位。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wccd5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讨论
wccd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jjchan48(jjchan48) 发表:
同一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不属于需要回避,可来自同一个单位。
关键是互相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不管来自哪里。
jjchan48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wccd(wccd) 发表:
关键是互相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不管来自哪里。
评审专家发现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该帖子作者被版主 wccd5积分, 2经验,加分理由:讨论
赞贴
0
收藏
0
拍砖
0
2022/12/16 8:48:54 Last edit by wccd
wccd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jjchan48(jjchan48) 发表:
评审专家发现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是的,只要存在利益关系,就应当回避,否则会被处罚的。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