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是这么回事,214与评审准则不一样的要修订一下
从时间节点来看,2015年7月29日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司法鉴定机构要求》,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国认实〔2016〕33号),均属于国家行政法规,同时还印发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2017年10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这都是正常的管理和工作程序。但应该说RB/T 214是为了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而制定发布,不能说国家行政法规“2019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失效,由前述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替代”。
2023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并公告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修订版,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并宣布旧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2016〕33号)同时废止,是政府正常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体现。因为行政法规修订版发布在2023年5月,晚于RB/T 214的发布时间2017年,很难说两者间是否存在不适应或矛盾,这就要求行业标准RB/T 214的制定与管理机构认真研究和对比分析,如果有,就应该针对与行政法规产生矛盾的地方,及新版行政法规的新要求,组织修改RB/T 214,必要时还应该进行换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