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光谱测量成分填写原始记录的时候,我记录的有效数字位数填几位?比如C元素,产品标准上要求<0.08%,我测出来0.06732,那我原始记录填的时候应该填0.07 ?还是0.067 ?还是0.0673 ?然后我最终出报告数据又是填哪个?
对于标准要求<0.08 %,原始记录中的中间结果,只需多保留1位有效数字(如0.067 %)即可。当然你全部保留(0.0673 %)也是可以的。但最终测量结果修约至哪一位,那是要由“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所决定的。通常“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只保留1至2位有效数字,最终测量结果应修约至与“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末位对齐。假如“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为Urel=0.03 %,k=2,那么最终测量结果就修约至0.07 %。假如“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为Urel=0.017 %,k=2,那么最终测量结果就应修约至0.067 %。
2:壁厚千分尺如果读数1.148, 1.149, 1.145。我最终出报告的时候是出范围1.145~1.149呢?还是出这三个数的平均值?
这就要看检测方法标准的要求了。如果要求以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那么就报告“平均值”。如果检测方法给出了检出限,要求每一次测量结果都不能超出检测限,那么就可以给出测量结果的变动区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