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2002/657 指令上比较详细的讨论了这个问题。
如
定量方法的准确度
在有证标准物质重复分析的情况下,测定校正回收率平均质量分数偏差的指导范围如
下:
表2. 定量方法的最低准确度
浓度水平 范围
≤1ug/kg -50%到+20%
>1ug/kg 到10ug/ky -30%到+10%
≧10ug/kg -20%到+10%
没有标准物质(CRM)时,准确度可以通过测定空白基质中加入已知量分析物的回收率获得。只有当用平均回收率校正的数据在表2 所示范围内时才合格。
2002/657 指令在论坛附件中有,大家可以检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