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注册免除范围
⑴不在REACH注册范围内的物质
①放射性物质
②受海关监管的物质
③不可分离中间体
④处于运输过程的危险物质
⑤废物
⑵其他法规已覆盖的另有规范的化学品
例如:化妆品,食品或饲料使用的添加剂等
⑶聚合物在尚未建立起实用、省钱的鉴别聚合物危害性的科学技术基准之前,可全部豁免。
但在聚合物中尚未注册的单体和其他物质,含量超过2%并且每年总量超过1t/a的则要求注册。
⑷仅用于产品或过程科研开发的化学物质,可申请豁免注册,豁免期限最长5年。申请豁免时要向管理局通报规定的信息。对专门用于开发医药产品的物质可申请再延期最长5年,或
在一定条件下,如果该物质没被投入市场,可申请再延期最长10年。
⑸由其他行为者再进口与自欧盟出口的已注册的同一物质,可不再注册。再进口者被视为下游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