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走不掉
如果将5600万的天价索赔理解成是北石的一个筹码的话,那么这个筹码从一开始就没有起过作用。此后,唐德连又先后经历了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两次判决,但是这两次5600万的索赔都被驳回。
2007年7月18日,由于没有能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决,唐德连再次起诉到海淀区人民法院。而北石也再次提出反诉,依旧不依不饶地提出了5635.98万元的赔偿。
为了证明北石已经收到了辞职报告,在第一次开庭中唐德连在法庭上出示了录音。法官依据电话录音,提出让录音中的北石厂总工程师邹连阳到庭,以核实录音材料真假,否则视为“承认电话录音真实性”;但是在第二次开庭后,邹连阳并没有到庭。
2007年10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北石厂在规定期限内,转移唐德连的劳动关系及档案到海淀区街道办事处劳动部门。
唐德连能走得这么轻松吗?
去年10月25日,北石厂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月17日,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在事实认定部分认定了北石厂收到了唐辞职报告的事实。但是,在记者看到的民事判决书上,清清楚楚地显示法院驳回了双方的所有诉讼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20369号民事裁决第一项”,也就是说,北石不需要转移唐德连的劳动关系和档案。
一切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没有任何结果。
2008年1月3日,在《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三天,唐德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再次去海淀社保大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杨健告诉记者,劳动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说,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不受理,是否解除劳动关系是法院的事情。
唐德连现在觉得自己走投无路,为什么辞职这么难?
为了了解北石提出“5600万”天价索赔的心态,本报记者多次联系北石,希望针对此事进行采访证实,但是北石刘厂长的电话却长时间无人接听。
记者还通过北石的代理律师江群,希望联系采访。同一天,记者的手机收到了来自北石委托代理人陈谦的回复短信,他表示:“辗转得知你的采访要求。该案涉及商业机密,法庭宣布不公开审理。为避免触犯法律,无法满足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