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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商,需要销售产品至欧盟.那就必顺考虑注册或是让供货商去注册.
楼主,你的这个看法有一点点误区。
出口去欧盟的成品商,如果他仅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物质(非欧盟境内,中国),他并不需要对该物质进行注册。该成品商只需要承担物品生产商的责任。非欧盟境内的物质生产商也可以不注册,因为他的物质并没有出口去欧盟。
说白了,中国的物质生产商如果不出口,本身没有注册责任。
举一个举了N遍的例子,某工厂生产油性笔的,里面的墨水是不是要注册?你觉得该成品商只需要承担物品生产商的责任,他不需要注册。那好,又按照你说的,墨水供应商自己并没有出口,本身没有注册责任。
那大家都不注册,这个笔怎么能在欧盟市场销售?
那到底谁应该去承担这个注册的责任?其实谁都可以承担,可是又是谁都不愿意承担。这就是现状
呵呵,在我看来,墨水属于配制品,不代表大多数物品生产商哦。
所以,我发现了我们分歧的原因了。
在提到成品商的时候,我会认为是物品生产商,也就是不需要注册的情况。
但是你所说的成品商,包含了配制品生产商等情况对吧?也就是说,是满足注册条件的情况。
“成品商,需要销售产品至欧盟.那就必顺考虑注册或是让供货商去注册.”
所以我只是在强调,物品生产商,是不需要注册的。毕竟,绝大多数的成品商,都是不需要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