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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hanhan68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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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03yx2
原文由 hanhan68 发表:一个样品的含量测定,标准限度90.0~110.0%,第一检验者检验结果为89.3%,第二检验者检验结果为90.1%,第三检验者结果为90.3%,请问,此时结果如何合并较为合理?(1)取第二、第三者结果合并,以平均值出报告。(2)取三人结果平均,以平均值出报告。
ID:xky0230699
ID:fcqxqyslzx
ID:surfenliang
原文由 hanhan68 发表:标准限度90.0~110.0%第一检验者检验结果为89.3%,第二检验者检验结果为90.1%,第三检验者结果为90.3%,其中一个已经不合规定了,而其他两个却是符合规定的!这样的数据没什么意思。特别是第一个样品,与其他相比,偏差有点大。建议多检验几次!
ID:lqqer
ID:liu999999
ID:aharthur
ID:liuqingxue
原文由 lqqer 发表:第一个结果已经在限值范围之外,不应该和后两个取平均。基本同意楼上的观点,这个样品可能存在问题,不应该轻易放过,合格的两个数据也是刚刚合格,一旦有实验室偏差存在就会产生很大问题,建议1.多点取样或加大抽样数量复测。2.如果是大批量生产样品,应对该批次进行调查,并做为重点考察批次。
ID:1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