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wattsome 发表:
前提:织物,如果可以说是纺织品或线团之类的商品的话,
判断:
1. 较少涉及到注册的问题。
2. 如果该织物的功能主要是通过释放物质来完成,例如湿纸巾,则属于特殊载体上的配制品,该配制品中的每种成分可能面临注册要求;
3. 如果织物的附加功能是通过释放物质来实现的,例如香味毛巾,该香味物质作为有意释放的物质可能会面临注册;
4. 如果是第2种情况,应当根据普通配制品的注册程序进行注册;
5. 如果是第3种情况,建议首先进行预注册,籍此可能获得注册豁免。
原文由 shangml 发表:
哦,明白了。
还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REACH说如果过了预注册期,但是有证据证明是第一次生产/进品该物质的,还是可以在生产前的六个月进行预注册,然后同样享受分阶段注册的政策。
但问题是如果一生产商是第一次生产某种物质,但这时已经过了注册期限,那怎么办?假如说是1000吨/年的生产量,注册期是2010年12月之前,可是公司是在2015年才决定要生产这种物质的,那到时该如何处理哪? 有没有相关指南文件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