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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bigneck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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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jimzhu
ID:child119
原文由 bigneck(bigneck) 发表:标准里说取浸泡液于恒重蒸发皿上水域蒸干,然后100度干燥2小时后冷却半小时称重,之后又再次干燥1小时后冷却半小时称重。我的问题是:1. 是否要提前称取蒸发皿质量?2. 第二次冷却称重的意义是什么?3. 计算结果时,是否取第二次冷却后的质量进行计算?完全新手啊 期待各位指点
ID:tonyding
ID:lijuan9730
ID:lirva
原文由 lijuan9730(lijuan9730) 发表:当然要提前称取蒸发皿质量,第二次冷却称重的意义是和第一次结果相差不超5%
ID:li_zhicai
ID:coffee8
ID:7336167
ID:yezi123321
原文由 coffee8(coffee8) 发表:恒重的要求可能各个标准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