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shxts0307(zshxts0307) 发表:
我们实验室是从属于我们公司但是是独立的一个机构。检测数据是提供给客户的,请问我们递交申请的时候是写第三方实验室吗?
原文由 rock_rock(rock_rock) 发表:原文由 uturn2009(uturn2009) 发表:
那这样的话,是不是企业内部的实验室基本上没有可能做第三方了?
一个实验室可以有多重身份,如果企业内的实验室同时为其他不相关的企业进行检查,这时候便会变成第叁方,但要非常注意利益衝突问题.
第一方是「我」,供应者.企业有可能从自身利益出发,买家为保障自身行益,可能需要自行再检一次.
第二方是「你」,买家.买家要求按自己检查结果作最後判断.
第叁方是「他」,独立於买卖双方,是一种较为公平的处理,避免对检察长结果的公正性质疑.
原文由 migjun(migjun) 发表:
第一方(供方)实验室:组织内的实验室,检测或校准自己生产的产品,或委托某实验室代表其检测或校准自己生产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产品质量 。一般使用企业标准。
第二方(需方)实验室:组织内实验室或委托某实验室代表其检测或校准供方提供的产品,数据为我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供方产品质量。一般使用约定标准。
第三方(社会)实验室:独立于第一方实验室和第二方实验室 , 为社会提供检测或校准服务的实验室,数据为社会所用。目的是提高和控制社会产品质量。一般使用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