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资质认定实验室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检测市场的合法性、公正性、科
学性和准确性,维护检验市场的良好秩序,包头市质监局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机制,从今年开
始对全市资质认定实验室实行辖区责任监管,并下发了《关于对全市实验室实行辖区责任监
管的通知》。内容包括:改变由市局直接监管实验室的做法,将资质认定实验室按区划全部
纳入当地旗县区局(分局)辖区监管,充分调动并发挥旗县区辖区责任监管的积极性和一线
作用;市局对资质认定实验室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抽查,对旗县区局(分局)的监管工作
予以指导;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一般性问题责令限期改
正并跟踪回访,重点打击未通过资质认定实验室向社会出具证明数据和结果的违法行为;执
法检查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实施监督检查,遵守执法检查纪律。
由于实验室监管跟踪技术性较强,涉及知识面广,因此对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有更高要求。
为保证实验室监管效果,强化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包头市质监局专门聘请国家教师级实验室
资质认定评审员,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集中对全市10个旗县区局(分局)的监
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目前,各旗县区局(分局)已陆续对辖区资质认定实验室开展了首
次监督检查,全市实验室辖区监管工作开局良好。
摘自《中国质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