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知名山茶油品牌“金浩茶油”被曝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9月1日,湖南金浩公司发布《致广大消费者致歉信》,承认有9批次纯茶油产品存在苯并(a)芘超标,已在今年3月和4月进行两次排查和召回,但存在“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的问题”,向消费者深表歉意。
“金浩茶油”苯并芘超标是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艺技术问题所致,而非像当年三鹿奶粉中三聚氰胺超标那样,由主观的人为因素造成。这大约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金浩公司的责任。而所谓“未及时公开不合格产品批次、召回过程未通知到位的问题”,说白了就是对消费者隐瞒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相关信息,是一种具有主观故意甚至恶意的瞒报行为,这方面的责任,金浩公司是怎么也推卸不掉的。
据报道,湖南省质监局内部人士透露,“金浩茶油”苯并芘超标的问题早在年初就已发现,省质监局曾责令金浩公司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但有关信息一直未向公众发布。在7月2日湖南省质监局组织召开的一个紧急会议上,有人提出要严防植物油产品苯并芘超标问题被媒体曝光。此后,质监局一名高层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至此,金浩公司瞒报事件的核心要素浮出水面——他们之所以敢对消费者隐瞒食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信息,主要就在于他们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而监管部门给出的理由,居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
维稳,维稳,多少不义不法之事假汝之名以行?两年前,河北三鹿公司发现婴幼儿食用奶粉出现疾患的问题,曾向当地政府汇报情况,有关方面也是以“维护稳定”为由,认可并主导企业瞒报问题奶粉信息,由此给患儿救治和事件处置带来严重影响,给公众和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最终,三鹿公司为自己的问题产品及瞒报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也受到了严肃处理。惨痛的事实证明,“瞒报维稳”是一种极端错误的稳定观,瞒报不但不能维护社会稳定,反而只会危害以至破坏社会稳定。
谁能想到,两年之后,面对“金浩茶油”苯并芘超标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湖南有关方面没有从三鹿奶粉事件中吸取教训,而是完全沿袭了“瞒报维稳”的套路,试图以封锁问题食品信息换来表面的平安,全然不顾可能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伤害,进而给社会带来难以估量的不稳定因素。若以最大的善意揣度,不妨相信,有关方面以“维稳”为由瞒报食品安全信息,确实是出于对“维稳”的误解与无知,以为瞒报能够避免在公众中造成恐慌,能够减轻消费者维权给企业和政府造成的压力,从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说有关方面“维稳”是目的,瞒报只是手段,其出发点是不错的,其良苦用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从种种迹象分析,更大的可能性是,有关方面实施“瞒报维稳”战略,瞒报并不是“维稳”的手段,而是最终极的目的——瞒报就是为了瞒报,为了悄无声息地剥夺消费者和公众的知情权,避免因消费者维权而给企业造成损失,以及因媒体报道、舆论喧哗而令政府及监管部门陷于被动难堪。反之,“维稳”在他们那里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托词,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如何确保自己在现有位置上安然无恙,至于这样做到底是有利于维护稳定,还是酝酿着破坏稳定的巨大危险,他们根本是无意顾及的。
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维稳”绝不能成为瞒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借口。《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载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以“滥用职权罪”立案。对于每起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嫌瞒报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应当依法严肃查处,非如此不能保障食品卫生安全,非如此不能维护法治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