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
我好象记得上次与几家大企业的检定人员一起在省院考小容量检定员证时,好象她们说她们检定是要给出值的,记得当时还为25mL滴定管,示值为25mL,实际值为25.06mL,为容量偏差应该给-0.06mL,还是+0.06mL,还争论不休。我认为容量偏差当然是-0.06mL;而她们说:她们在工作中此情况下是给出+0.06mL。我说实际上你们给出的不是容量偏差,而是修正值。
原文由 似水年华(joyboy123) 发表:原文由 刘彦刚(pxsjlslyg) 发表:原文由 qqqid(qqqid) 发表:
第2条,凡使用需要实际值的检定,我想应该是指要给出修正值的检定。楼主理解错了,玻璃量器没有要给出修正值的,不准的玻璃量器可以降级使用,降级后仍然不合格或者不能降级的直接当作废品。
那么“凡使用需要实际值的检定,”的意思是什么呢?
实际使用点指规程核查点以外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