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刑法修改拟增加食品安全渎职罪 明确监管者刑责

浏览0 回复3 电梯直达
yuduoling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全国人大常委会20日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新增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条件,强化了刑法对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保护。

  明确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担刑责。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如获通过,对食品安全问题而言,生产、销售、监管三个环节上的刑事处罚措施将健全。“堵住这三个口,具体能不能有效监管食品行业乱象,还要看执行力度。”
 草案新增规定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草案修改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乐果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去年冬天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xing-xing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