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培养条件的规范
培养后,立即进行平皿菌落计数。培养一般在37℃恒温培养箱中培养,但培养时间须为24±1h,以保准每 一个活细胞长出菌落。因细菌生长所需的一定的湿度,可在培养箱中放置一瓶水,以保准细菌长足。
5 计数中的规范
一般计数为同一个水样两个平皿的平均菌落数。如有的平皿的细菌菌落数明显不合理,如有较大状菌落生长时,则弃去不用,直接计另一平皿的细菌菌落数。作平菌落计数时,可用菌落计数器或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对那些看来相似,距离相近却不相触的菌落,只要它们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小菌落数的直径,便应一一予以计数。那些紧密接触而外观相异的菌落也应该一一予以计数。
6 后处理的规范
带菌培养基不能直接弃去,一则带菌培养基会污染环境;二则培养皿不干净会影响测定结果。
培养细菌的玻璃器皿,应先经高压蒸汽灭菌,或泡在水中煮沸10min,趁热倒出培养基,用热肥皂水或洗涤剂刷洗残渣,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最后用蒸馏水冲洗1~2次,沥干。
7、平衡样的规范
为了监测这一系列步骤是否规范,我们中心规定每10个二次供水水样须做3
个平衡样。即采样时每10个点中有3个点须取同样两瓶水样,并进行盲样编号送检测室进行检测,检测室出结果后再核对平衡样是否平衡。
结语
二次供水水样中细菌总数的测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但又不象其它化学指标有考核样,因此,只能规范各个检测步骤中的各个细节,才能使水样细菌总数结果的准确度得以控制。
参考文献
1, 诸葛健,王正祥编著·《工业微生物实验技术手册》·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4,6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编·《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出版社,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