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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gpwrx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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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lhl1188(lhl1188) 发表:我感觉合同评审时就应该明确此合同为两个委托样品:货品主体和货品配件应该编两个样品编号20110319001、20110319002楼主的做法不合理,跟体系中规定样品编码规则不符。
ID:rock_rock
原文由 lhl1188(lhl1188) 发表:我感觉客户既然要求主体与功能性配件分开检测,分别出示结果。就应该作为两个样品,只是相当于把两个样品捆绑在一起来送的,需要受委托方将两个样品分开而已。按编码规则20110319001、20110319002分别代表一个样品,如果像版主将20110319001,现变为两个:20110319001-1,20110319001-2而样品编码中的后三位流水号代表样品数量,最总还是缺少了一个样品。
ID:abcdefghijkl123
ID:lhl1188
ID:pany
ID:guoqunzh
ID:shny9053
原文由 STZchem(qq469023950) 发表:首先应将拆分细节与客户进行沟通,遵循客户意见后进行测试。至于样品编号按《实验室样品管理程序》进行,报告结果时应有对应样品的说明并附样品图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