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FDA认可的“抗癌食物”
在美国,要公开宣称一种食物具有“抗癌”作用,必须经过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许可。申请者提交公开发表的科学论文或者AICR、NIH(国家健康研究院)等等权威机构的公开报告,FDA组织专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只有专家委员会认为有很确切的科学证据,才会认可做出这样的宣称。为了准确表达科学信息,他们对于具体的文字都有明确的要求。这样的宣示叫做“Health Claim”。对于公众来说,可以认为只有FDA认可的“健康宣示”才是可靠的。
迄今为止,FDA对于“抗癌食物”所认证的“健康宣示”只有下面几项:
- 饮食中的脂肪与癌症:癌症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低脂饮食可以降低某些癌症发生的风险。
- 含纤维的谷类、水果和蔬菜:富含谷类、水果和蔬菜等含纤维成分的低脂饮食可以降低某些癌症发生的风险,该病与多种因素有关。
- 富含全谷和其它植物成分,并且饱和脂肪和胆固醇含量低的饮食,可以降低心脏疾病以及某些癌症发生的风险。
- 水果蔬菜和癌症:富含水果蔬菜的低脂饮食(水果蔬菜脂肪含量低,可能含有膳食纤维且可能含有维生素A、C)可以降低某些癌症的风险, 该病与多种因素有关。西兰花含有大量维生素A、C,也是膳食纤维的良好来源。
这些是FDA认可的原文。也就是说,食品生产销售者只能用上面的文字,或者意思与之完全相同的表述。这些宣示所传达的意思的共通之处就是:癌症的发生与多种因素相关,食物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这些食物可以降低癌症发生的风险。所谓“降低风险”,并不是说吃了这些食物就不得癌症,而是说得癌症的可能性会低一些。比如说,如果某种癌症在某个人群中的发生率是1%,经常吃某种食物会降低10%的发生风险,那么就变成0.9%——意思就是,如果有一万个人,不吃该种食物,那么大概有100个人得这种癌症;而另外一万个人,在其它各方面情况都相同的前提下经常食用该种食物,结果得癌症的人会减少到90个左右。这种降低10%的发生风险,在食物对健康的研究中就算是相当好的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