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预包装食品标签

浏览0 回复2 电梯直达
冰饼兵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对进口白瓶预包装食品依托保税物流场所中心"流通性简单加工"刷贴中文标签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吗?(只是对商品刷贴标签,且标签与像海关申报的一致).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可能感兴趣
123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不需要,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是指对货物进行分级分类、分拆分拣、分装、计量、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码、刷贴标志、改换包装、拼装等辅助性简单作业的总称。这表明,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进行的流通性简单加工活动,如刷贴中文标签,是允许的,并且这些活动不等同于食品生产。此外,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但是,对于只是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如刷贴标签的行为,并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因为这种行为不属于食品生产活动。
JOE HUI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因为只是对进口白瓶预包装食品进行刷贴中文标签的流通性简单加工,且标签与向海关申报的一致,这属于标签标识的合规处理行为,而非食品的生产加工活动。

然而,相关操作需要严格遵循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标签内容准确、完整、合规,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食品安全。
手机版: 预包装食品标签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