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
NTC(秘字)2010009
2010年度全国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计划公告
各培训机构和分析检测人员:
2008年,经科技部和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共同推动成立了“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NTC”),负责对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其宗旨是为提高我国分析检测人员整体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促进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国家科技进步、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根据NTC章程和相关规则要求,每年NTC将定期开展对分析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NTC考核合格证明、证书由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统一颁发,该证明/证书可作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及大型仪器共用共享中分析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证明,也为录用和考核分析检测人员提供一个统一、客观和公正的标准。
现将2010 年全国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计划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2010年NTC考核技术
NTC秘书处于2010年1月1日向社会发布的首批NTC技术考核与培训大纲所涉及的14项NTC技术,其中包含9项化学专业技术和5项力学专业技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生需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所从事分析检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具有中专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者相关再教育经历。
三、报名方式
NTC秘书处统一受理NTC考核报名,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 、通过中国分析检测培训网站报名:
http://www.analysis-training.org.cn中:首页-考核平台-考试报名
2、 电子邮件报名
Email:ntc@analysis.org.cn;ntc@ccai.cc
3、 信函报名
4、通过“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培训机构”报名
5、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可统一组织本单位分析检测人员报名参加NTC考核。
四、报名信息
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号、单位所在地、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名确认,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完整,同时提交两张1寸浅底彩色照片。报名表及照片均应同时提供纸版及电子版。
NTC考核报名首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每项技术报名截止期见报名表。报名时应按附件2说明认真填写日常分析样品、领域和所使用的仪器的信息。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1、 考核命题与组织:
NTC考核全国统一命题,NTC秘书处负责考核的命题组织工作与考核实施。
2、 考核内容:
每项技术的考核内容可参阅《NTC技术的考核与培训大纲》。
3、 考核方式:
每项NTC技术的考核包含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考核三个部分,分析检测人员可按相应分析检测技术,自行选择参加。
样品考核可以参加NTC组织的考核,若考生参加了权威组织授权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及测量审核其结果满意。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可免去该项技术的样品考核。
4、 证书:
每项技术分别通过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考核成绩合格者,将分别核发成绩单,每项技术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均通过者,可以获得NTC技术能力合格证书,成绩单及证书有效期为3年。
六、 考核费用
每项技术收取考核成本费500元(含考核样品费)。
七、考核时间
每项技术的考核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八、考核地点
根据报名人员地域情况,由秘书处统一安排考点:
1、NTC秘书处所在地:北京
2、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培训机构所在地
3、经NTC秘书处与有关机构商定地点
九、NTC秘书处联系方式:
(1)联系人:NTC秘书处一(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培训部)程群
电话:010-62185309,010-62188310,010-62183362
传真:010-62181163
E-mail: ntc@analysis.org.cn;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14信箱
邮编:100081
(2)联系人:NTC秘书处二(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郑小云
电话:010-65994387,010-65993916,010-65993928
传真:010-65993920
E-mail:ntc@ccai.cc;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中认大厦16层1601
邮编: 100020
特此公告。
附件1:2010年度NTC考核计划
附件2:2010年度NTC考核报名表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秘书处
2010年 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