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价超出批发价一倍?
2010年4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据梁国兴透露,银基集团从五粮液拿到该款“黄金酒”时的批发价为13.8万元。而Olé超市销售的同款酒价格为29.8万元,超出一倍有余。
对此,广州太古汇Olé店总经理邓正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Olé店内商品由华润万家总公司采购部按照合理的毛利率进行统一定价。由于毛利和进货价都属于公司机密,因此不便透露。”但邓正川强调称,“这款酒的售价在合理范围之内。”
如此天价极易滋生腐败
根据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五粮液酒包装盒内附带物品的价值达数万元,那么这件商品的品类还应不应该标注为“酒”呢?
对此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产品附带黄金包装,就可以认定这是过度包装。”刘俊海指出,酒类是竞争性领域,属于市场定价范畴,但使用黄金包装的行为混淆了商品功能,也扭曲了定价。
刘俊海同时认为,过度包装有可能引发一些不良的社会后果,也改变一些商品本来的使用价值。这种加上百克黄金的包装,使酒失去了原有的属性,可能会滋生腐败,因为行贿者使用这样的商品行贿更加隐蔽,看上去送的是酒,其实送的是黄金。
多年前,市场上便出现了天价月饼、天价茶叶等,这似乎也成为了送礼的惯例。中秋节将至,又是人情往来的时节,天价黄金酒也许大有市场。
广东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胡燕妮告诉记者,工商部门规定产品不能过度包装,但由于目前工商局并未了解到该款黄金酒的包装规格,详细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