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chounu(chounu) 发表:说法正确,但是0.04是怎么算出来的?用哪种方法得出这么低的检出限?是连续做7次空白查T值表那种吗?HJ 168-2010中提到光度法的检出限应该是0.01吸光度对应的绝对含量折算得出的。如果是按照这个计算,我们算出来10升采样体积的前提下,检出限是0.25毫克每立方米。仍旧不够用。要降低检出限,只能放大采样体积。但是如果放大采样体积,是不是就是方法偏离。这个偏离如何做验证?如何保证放大采样体积时吸收液的吸收效率不发生变化?是否需要标气做模拟吸收试验。那这个就不太好做了。
针对你的问题,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检测限应实验室自己做验证,不应直接照搬国标。
2.你说的方法我们实验室也在做检测限采气体积为5L时,检测限为0.04mg/m3,测定下限为0.14mg/m3.可以满足限值为0.20的评价标准。
3.关于采气体积的问题,我认为不能无限制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