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弗雷德(zhangfang503) 发表:
前段时间实验室审核,审核员在查看实验室内审记录时,认为我们在做内审时,对于同岗位应避免审核自己工作的要求上做的有问题,开了不符合。具体情况是:我实验室技术负责人审核了检测组组长的工作。解释是,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包含了检测组的工作内容,所以应该避免这样的情况。
在此想请大家帮忙看看,我们的不符合是否合理呢?技术负责人真的不应该审核检测组的工作。
开这个不符合项有些勉强,ISO17025 4.14.1中说“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这句话,理解需要把握尺度,前提是“只要资源允许”,如果一个实验室只有四五个人,就无法做到真正“独立”。技术负责人审核检测组组长的工作,在沙漠兄看来,应该可以的,就日常工作职责与管理角度而言,检测组长的工作与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肯定是不同的,所以说应当是允许、独立公正的。例外情况是,技术负责人与检测组组长为同一人,这样就不允许了。
如果是“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岗位”、“检测组长审核检测组长的岗位”,这样才算真正意义上的不符合。
如果可行,可以让其他实验室的类似岗位人员进行交叉审核,又或者让做技术支持的人员做内审组成员。
以上纯属沙漠兄个人愚见,若有不服,欢迎拍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