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沙漠兄(wjr3000)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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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资质认定》的
1、容量瓶中装有不明液体
2、无纯水制备记录
3、无菌瓶上未注明灭菌时间
4、标准物质未按要求保存
5、显色剂瓶签上未注明有效期
6、检定结果未评价
第1条,能不能开成不符合项,还要看文件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个不明液体不过是一个放错位置的垃圾,碍了一下你的眼睛而已。
第6条,检定的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无需评价。应该是校准结果未评价吧。
第1条:所有是问题的点均可以开成不符项,只是分为一般和严重等,放在不该放的地方,没有标识,从审核和质量管理角度讲应当算不符合项;
第6条:这里的评价是指对回来的证书内容(比如检定/校准的指标、检定/校准所使用的标准器具是否过期、证书本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三级签字及盖章等等)是否符合(使用)要求进行评价、确认,这种评价涉及到设备使用前确认。
对于第1条,“所有是问题的点”,这里所说的问题点有一个判定的基准或原则。如果这一条,我解释成:我现在空闲,我追求进步,为了提高自己的实验操作技巧,所以将容量瓶中装了点液体用作练习,马上倒掉。那它恐怕就不是问题点了。
对于现场类的不符合项的开具,在事实依据的基础上,以文件和准则作判定基准,这样会更好一点。
对于第6条,沙漠兄的解释,切合质量管理的原则,很到位!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