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生产销售利益链遍布全国
“这起案件的突出特点是生产销售链条完整,在全国实行加工、销售一条龙管理,采取分段加工、异地装配、异地销售的方式经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调研员冷朝阳说。
造假者“经营能力”之高,经济实力之雄厚令人瞠目。这起案件的涉案产品并没有在案发地销售,而是被不远万里销往河南、新疆等地。产品的包装材料、半成品也并非从本地购买,而是从辽宁、河南、浙江、陕西等地通过银行汇款邮购。
“涉案人员还利用互联网发布招商信息拓宽销售渠道。”冷朝阳表示,他们以本地一家正规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建立网站,对外发布招商信息,然后通过互联网营销方式将涉案物品销往全国。在稽查人员与这个正规医药公司核实后发现,该公司并未授权任何组织及个人以公司名义经营销售本案涉案产品。
冷朝阳认为,这种新型犯罪模式对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和日常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手法有利于不法分子规避当地执法人员的检查,同时也对监管部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除要求省内多部门监管无缝隙外,跨省多部门协作也须紧密衔接。
根据初步掌握的线索,鹤岗市稽查人员一方面向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等12家行政部门发出协查函;另一方面派人前往辽宁、河南和浙江等多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调查结果显示,涉案物品标示信息和查获的资质证明材料系伪造,案件事实终于水落石出。
历时一年多的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克服重重阻力,查出藏匿在辽宁、河南等地的造假分子,跟踪追缴成品和半成品货值800多万元,查获造假药品累计货值金额近千万元,走访500余人,取证近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