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maple-shen(maple-shen) 发表:
质量负责人变更需要向质监局报备的,可查看CMA的附表15,如下是表15的备注。
表15:
实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
注:①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在两次评审之间发生变更的,填写此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同时提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可向上海市计量测试学会报名考试);
②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发放给实验室作为备案依据,一份发证部门存档;
③授权签字人变更,应同时递交《资质认定申请书》中附表2.2《授权签字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