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容百川(jjwws) 发表:原文由 天圆地方(huruiyuan) 发表:
这个事情建议分两个层次。
这属于内政,主权问题。美国人不能单方面动作,需配合我国相关政府部门。
技术上,美国人是否符合要求?!
这个方面也正确,美国人要首先承认并尊重我们的主权,那就可以合作。
记得邓小平和英国人谈香港问题,就一句话,香港问题是主权问题,不存在谈判。
我国的污染治理,过去在做,现在逐渐加力在做,将来也会。不能被美国人一宣传,民众就认为我们真的毫无作为。这不能被误导。
还是回到环保这上面来。
美国人在这方面有成熟的技术,我们采购了不少,且占据了统治的份额。不过我国也有了,所以先进性在逐渐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