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NAS的培训合作方,您可以看看CNAS网站的新闻:http://www.cnas.org.cn/col822/article.htm1?artid=9680
具体内容是:为提高培训工作的有效性,完善培训合作方管理工作,2012年11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在湖南省组织召开了培训合作方培训工作研讨会。CNAS秘书处工作人员和包括北京列伯实验室认可技术交流中心、上海实验室认可技术交流中心、福建东南质量技术培训中心、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在内的4个培训合作方代表参加了会议。CNAS副秘书长樊恩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CNAS秘书处与各培训合作方分别对2012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参会人员就课程设置、学员、教师、教材、课件、考试、培训设施、授权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樊恩健副秘书长在会议总结中指出,为确保培训的有效性,CNAS定期对课程进行更新并确保教材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各培训合作方在开展培训的过程中应首先考虑培训质量,遵守CNAS对培训管理的各项要求,共同把培训工作做好。
本此会议的召开对加强CNAS与各培训合作方的交流,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个人认为,这些培训机构多是讲解分析实验室认可准则的各个条款以及内审的一些知识,应该没有很细分的课程具体到某个领域,讲课的老师可能会多讲一些他自己所从事的领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