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六届原创】公众的环境 让公众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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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shi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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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的环境 让公众说话



    环评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我国社会民主的主要体现。自从出现环评的公众参与后,环境评价再也不是环保部门一家之言了。蓝天绿水,青山飞鸟,大气灰霾现象,水体的污染程度等等,这些通过公众的感官在环境评价中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体现。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项目建设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通过公示、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使公民参与到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和环境管理中,使得政府、企业的各项行为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环境保护。

环评中公众参与的发展历史

    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这个概念被引入我国.最早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经过不断地实践和深入研究,公众参与机制逐渐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

    200391日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具体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第11和第21条分别规定了专项规划和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该进行公众参与。200622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环保领域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这一办法不仅明确了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而且规定了参与环评的具体范围、程序、方式和期限。

公众参与在环评工作中的作用

2.1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是环境公众参与由末端参与走向事前控制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目前,在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中,公众主要是针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发生后,危害到自身利益时通过检举、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环境问题具有危害的滞后性和不可恢复性等特点、这种末端参与不利于及时有效地防止环境纠纷和危害。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进行公众参与,有利于对项目环境影响的事前控制,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营等后期引起的环境纠纷,从而避免因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

2.2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环评人员一般不居住在项目影响范围区内,对当地的地形、地理与地质等自然条件以及产业、社会和文化因素的了解毕竟受到一定的限制;通过实行公众参与,可以多方面收集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信息,集思广益,能更为全面地认识当地环境经济社会状况,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

2.3公众参与可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决策的效率。在环境影响评价进程中,引入公众参与,对于建设单位和决策者而言,具有广泛吸收信息以及集思广益的功能。通过适当而有效的公众参与,可以及早发现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关注要点,在项目前期的设计工作中,尽量加以改进和满足;在项目环评审批进程中,予以提出和重视,从而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前期管理和决策的效率;对于项目环境影响较大,公众反应强烈的项目,决策部门可以根据公众参与的结果,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4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提高公众对于决策活动、项目建设活动的认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于周围居住生活环境的关注度开始提高,对于周边企业的生产尤其是排污活动开始越来越关注,由此引起的环境类纠纷、诉讼也越来越多,企业和民众之间,容易形成紧张的关系;很多民众,对于新建大型工业类建设项目,往往是谈虎色变。在项目建设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引入公众参与,有利于加强企业和当地民众间的沟通,通过项目内容公示、座谈会、听证会等各种公众参与的具体形式,使当地民众加强对新建项目的了解,对企业的环保设施等,可以提出具体的建议和要求,通过双方的沟通和了解,既有利于公众对项目环保设施的要求和监督,也有利于企业在民众中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树立健康环保的形象,从而有利于企业后续的建设和生产顺利进行。

公众参与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3.1公众环境意识、参与意识淡薄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公众的权利义务观念淡薄, 民主参与理念还没有深入整个社会民众心理。公众环境保护参与的总体水平偏低,参与意识不强,参与程度不高,参与的效果不理想。

    实际工作中,往往碰到部分民众对当地新建的建设项目漠不关心,不愿意花费时间接受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调查;即使接受问卷调查,由于参与意识淡薄,也只是应付了事,很多问卷在统计中往往发现填写人信息不完整,问题回答前后矛盾,关键问题遗漏等一系列问题,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公众参与工作有效性较低,往往是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完成的公众参与调查,但是结果却是流于形式,不能体现真正的公众意志。

3.2环境公众参与权滥用

    不少项目建设区的民众,与项目建设方难免发生各种利益联系,包括拆迁安置、项目施工招投标等问题,在上述问题未能得到满意解决的情况下,将对项目方的不满情绪带入环评的公众参与调查中,从而对项目调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产生较大影响。

    在公众参与的问卷调查工作中,曾经碰到不少案例,最初调查的反对比例较高,在对持反对意见的民众进行了回访和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不少持反对意见的民众反对的原因来自于拆迁安置等问题。

3.3环境信息支持不足

    由于不少项目的工程内容、环保措施、环境影响等内容较为专业化,民众仅仅通过简单的公示,很难理解其中的内容,对于具体项目的环境信息难以获得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比如在传统观念中的重污染项目,尤其是化工项目的环评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往往是民众一听项目的名称,就坚决表示反对;很多项目的持反对意见者的调查结果也显示,相当一部分的民众持反对意见的原因是“化工项目就是有污染”;而在回访过程中,经过回访人员对项目内容情况环境影响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后,不少民众最终转变对项目的反对态度。由此可知,产生这类反对意见的原因往往是由于民众无法获得准确详细专业的项目环境信息。

3.4建设单位在公众参与操作过程中不规范,规避问题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可以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而建设单位在完成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很可能会带有一定的目标导向性,如采取下述方式使环评中体现出的反对者比例较低:选取阅读量小,受众范围窄的媒体进行公示,或者在偏僻的,人迹罕至的地方张贴公示;在调查过程中,圈定特定的调查范围,对于项目涉及的较为敏感的地区和范围,规避调查;在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的前期筹办中,对参与人员进行筛选,仅邀请欢迎项目建设落户的民众参加。

4 公众参与工作改进建议

4.1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环境意识是指调节、引导和监控人们环境行为的内在因素,它包括环境知识、环境观念以及人们对环境的态度和环境行为的理解。公众只有在具有了一定环境意识的基础上,才会积极参与到行使环境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的活动中,在相关的环境公众参与活动中,才能给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环境教育兴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是将少数人具有的系统环境科学知识予以大众化的过程。西方国家最初只是注重通过在各级学校设立环境教育课程,到20世纪80年代,则开始把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结合起来,促使更多人能主动和有效的参与到环境保护行为中。

    加强环境教育,首先是要从学校开始,在义务教育体系中设立环境教育的内容,对在校学生进行系统的环境科学知识体系的培训;其次,将非正式教育与正式教育结合起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提高社会民众的环境意识;加强环境教育,还应该根据中国环境工作目前多数是“自上而下”的国情特点,定期组织身为各项政策、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的政府官员,让他们学习环境知识及相关法律,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4.2健全完善公众参与的程序

    我国目前的公众参与程序将工作的主要承担方放在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上,为建设单位不规范操作,规避问题提供了一定的可能。

    建立完善成熟的公众参与程序,必须保证程序的公正性,以保证公众参与的公信力。法、德等国以政府组织模式实现行政性参与,由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和主持诸如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等环境保护活动。政府相对而言能在公众与项目建设方间保持中立性,从而避免当前由项目建设方为主进行公众参与工作可能引起的不规范操作、规避问题,“搭便车”等情况。在我国目前建设项目众多,建设单位的素质良莠不齐的情况下,在公众参与程序中采用法、德等国的政府组织模式应该是更为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一种方法。

4.3推动环境NGO的发展和参与

    目前公众参与的个人行为面临着环境意识不够充分、采取行动力量分散微小、难以客观理性科学地参与到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工作中来等问题。而环保民间组织往往具备了一批具有一定环境意识、法律意识的人员,且能够有组织,有规模、有影响力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意见表达、环境行为监督等活动。

    在西方许多国家,环保运动多是通过民间组织自下而上推动的,这些民间组织通过起诉、呼吁、请愿等方式实现对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预防、监督、治理、补偿和控制。在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力量也开始逐渐显现出来,2003年,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主持召开《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审查会。会后,“绿家园志愿者”、“云南大众流域”、“自然之友”等多个环保非政府组织(NGO)相继投入到“怒江保卫战”中。这些NGO组织大量通过媒体和网络,开展讲座、论坛等形式,积极向公众宣传怒江大坝的情况,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国际关注。

    国家应该为环境NGO的活动提供更开方的空间和更有利的政策支持,可以从法律法规上对于环境NGO作为公众参与活动的重要主体及其参与的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得环境NGO能够在提高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4 完善公众参与调查内容

    在目前环评的公众参与工作中,发放问卷是最为普遍采纳和最为便捷的调查方法,能用较小的成本获取较大范围人群的意见,并且调查结果有据可查。在当前公众参与意识不强,环境信息掌握不足的情况下,问卷设计的合理性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需要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是:公众没有太多时间和耐心作答;公众对于项目往往并不十分了解;环评项目有各自不同特点,应在问卷中有所体现。

    问卷的设计类型应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为辅;问卷应附有简洁明了的项目介绍;问卷问题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便于公众理解;设计可以适当编排前后类似的问题,根据答案的连贯性确定作答者是否认真回答;不同类型的项目问卷内容需要有针对性,突出项目本身在环境影响方面的特点。

    综上,公众参与是一个牵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完善,但是仍面临不少问题,随着公众参与工作实践经验的逐步累积,公众的环境意识增强和提高以及公众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公众参与必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起到更加重要而科学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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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谐的大环境下,言论还是相对不能太自由的,容易误导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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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环境质量的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可是这种发言权往往得不到管理部门的重视,得非到弄出一个什邡和启东之类的事件来,才终止某些污染项目的建设。
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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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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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谐的大环境下,言论还是相对不能太自由的,容易误导民众


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认知水平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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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谐的大环境下,言论还是相对不能太自由的,容易误导民众


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认知水平才是关键。


这个连9年义务教育都没有完全搞掂,只能在大中城市搞搞了
rzx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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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谐的大环境下,言论还是相对不能太自由的,容易误导民众


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认知水平才是关键。


这个连9年义务教育都没有完全搞掂,只能在大中城市搞搞了


就是因此才要一直不停地做,半途而废永远得不到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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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和谐的大环境下,言论还是相对不能太自由的,容易误导民众


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认知水平才是关键。


这个连9年义务教育都没有完全搞掂,只能在大中城市搞搞了


就是因此才要一直不停地做,半途而废永远得不到想要的结果。


这个还是要政府主导的啊
tus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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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填补了民不敢言的空白,政府应给予重视。但是在类似怒江水电开发这样的大项目环评中更应该倾听当地民众的意见,毕竟项目的开发直接影响最大的还是当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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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7 21:58:48 Last edit by wangliqian
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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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可以参与意见,但绝不能给予决定权.

是不能直接决定,但是可以影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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