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资料】CAC食品分类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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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CAC食品分类描述和GB2760基本相似,也有区别,供作参考。

食品分类描述



01.0 乳制品及其类似产品,不包括食品类别02.0 的产品:

包括由来自泌乳动物(例如:奶牛、绵羊、山羊、水牛)的乳制成的所有类型的乳制品。在该类中,如果没有相关标准另作规定,“原味”制品是指未调香、不含水果、蔬菜或其他非乳配料,也未同其他非乳配料混合的制品。类似产品是指乳脂部分或全部由植物脂肪或油脂替代的产品。

01.1 乳和乳基饮料:

包括所有原味及调味的脱脂、部分脱脂、低脂及全脂的液态乳制品。

01.1.1乳和酪乳(原味):

仅包括原味液态制品。包括仅含有乳配料的复原原味乳。

01.1.1.1 乳(原味):

从泌乳动物(如:奶牛、绵羊、山羊、水牛)中获得的液态乳。通常经巴氏杀菌、超高温处理(UHT)或灭菌等热处理。13包括脱脂、部分脱脂、低脂及全脂乳。

01.1.1.2 酪乳(原味):

酪乳是在黄油制造过程保留下来的几乎脱乳脂的液态残留物(即,搅拌制作的发酵或非发酵乳和稀奶油)。酪乳还可通过液态脱脂乳发酵制得,可由形成乳酸或形成香味的细菌作用或用纯细菌培养物接种已加热的乳进行自发产酸(酸性酪乳)。14酪乳可经巴氏杀菌或灭菌。

01.1.2调味和/或发酵乳基饮料(如巧克力奶、可可奶、蛋酒、酸乳饮料、乳清饮料):

包括所有即饮的调味和加香的乳基液态饮料及其混合物,不包括可可粉的混合物(类别05.1.1可可粉-糖混合物)。例如:热巧克力、巧克力麦芽饮料,草莓味酸乳,乳酸菌饮料及lassi(通过搅打从乳酸发酵乳获得的凝块,并同糖或合成甜味剂混合制得的液体)。

01.2 发酵乳和凝乳制品(原味),不包括01.1.2类的产品(乳基饮料):

包括所有脱脂、部分脱脂、低脂及全脂乳的原味制品。调味制品涵盖在01.1.2(饮料)和01.7(甜点)中。

01.2.1发酵乳(原味):

包括所有原味制品,包括液态发酵乳、酸化乳和酸乳。根据发酵后是否进行热处理,将不含有香料或色素的原味酸乳归入01.2.1的一个亚类。

01.2.1.1 发酵乳(原味),发酵后未经热处理:

包括液态或非液态原味制品,例如酸乳和甜味酸乳15

01.2.1.2 发酵乳(原味),发酵后经热处理:除发酵后经过热处理(例如:灭菌或巴氏杀菌)外,产品同01.2.1.1 类相似。

01.2.2凝乳(原味):

由乳凝固酶作用生产的原味凝乳。包括凝固乳。调香凝乳制品见类别01.7

01.3 炼乳及其类似产品(原味):

包括原味和甜味炼乳、淡炼乳及其类似产品(包括饮料增白剂)。包括脱脂、部分脱脂、低脂和全脂产品,脱脂淡炼乳和植物脂肪混合物及脱脂甜味炼乳和植物脂肪混合物。

01.3.1炼乳(原味):

炼乳是对可能加了糖的乳进行部分脱水制得的。对于淡炼乳,可经加热脱水16。包括部分脱水乳、淡炼乳、甜炼乳和khoa(通过煮沸浓缩牛乳或水牛乳)。

01.3.2饮料增白剂:

由水包植物脂肪-水乳状液组成的乳或稀奶油替代物,与乳蛋白、乳糖或植物蛋白在如咖啡和茶等饮料中使用。还包括粉状同类产品。包括炼乳类似产品、脱脂淡炼乳和植物脂肪混合物,及甜味脱脂炼乳和植物脂肪混合物。

01.4 稀奶油(原味)及其类似产品:

稀奶油是一种液态的乳制品,与乳相比脂肪含量相对高。包括所有的原味液态、半液态和半固态稀奶油及奶油类似产品。调味稀奶油制品见01.1.2(饮料)和01.7(甜品)。

01.4.1巴氏杀菌稀奶油(原味):

稀奶油通过适当热处理进行巴氏杀菌或由巴氏杀菌乳制作而成17。包括乳稀奶油及“一半-一半”(“half-and-half”)的产品。

01.4.2灭菌和超高温灭菌(UHT)的稀奶油,搅打和搅打的稀奶油,和低脂稀奶油(原味):

不考虑脂肪含量,包括已进行高于巴氏杀菌温度热处理的全部稀奶油。还包括低脂的巴氏杀菌稀奶油及搅打或搅打的稀奶油。灭菌稀奶油置于容器中经适当热处理可供直接食用。超高温灭菌(UHT)或超巴氏杀菌稀奶油在连续流动过程和无菌包装中经过适当热处理(UHT 或超巴氏杀菌)。稀奶油还可加压包装(搅打的稀奶油)17。包括搅打稀奶油、重力稀奶油、搅打巴氏杀菌稀奶油及搅打稀奶油类乳制品顶饰和馅料。用其他脂肪部分或全部替代乳脂的稀奶油或顶饰涵盖在01.4.4(稀奶油类似产品)亚类中。

01.4.3凝固稀奶油(原味):

由乳凝固酶作用形成的粘稠稀奶油。包括酸稀奶油(经过了如酪乳(01.1.1.2)中所描述的乳酸发酵过程的稀奶油)。

01.4.4稀奶油类似产品:

由液态或粉状的植物脂肪-水乳状物组成,而非用作饮料增白剂(01.3.2)的稀奶油替代品。包括速溶搅打稀奶油顶饰和酸稀奶油替代品。

01.5 乳粉和稀奶油粉及其类似产品(原味):

包括原味乳粉、稀奶油粉,或两者混合物,及其类似产品。包括脱脂、部分脱脂、低脂和全脂乳制品。

01.5.1乳粉和稀奶油粉(原味):

乳或稀奶油经部分脱水生产的粉状乳制品。包括干酪素和干蛋白酸。

01.5.2乳粉和稀奶油粉类似产品:

以脂肪-水乳状物为基础,干燥后的产品,而不作为饮料增白剂(01.3.2)使用。例如:人造干燥稀奶油混合物及脱脂乳和植物脂肪粉状混合物。

01.6 干酪及其类似产品:

干酪和干酪类似产品是一类在凝固乳-蛋白构架内含有水和脂肪的产品。如干酪沙司(12.6.2)、调味干酪小食品(15.1)的产品,含以干酪作为配料的复合预制食品(如:通心面和干酪,16.0)已划分在其他类别。

01.6.1非熟化干酪:

非熟化干酪,包括鲜干酪,生产后即用于消费。例如:农家干酪(一种软的、未熟化、凝块干酪)、稀奶油农家干酪(覆有乳状混合物的农家干酪)奶油干酪(rahmfrischkase,未熟化、软的涂抹干酪)mozzarella scamorza 干酪及paneer(通过加入来源于柠檬汁或酸橙汁的柠檬酸或来源于乳清的乳酸凝固形成的乳蛋白,经过滤得到的固体物质,可当作素食的汉堡包)。包括完整的非熟化干酪和非熟化干酪外皮(有“皮”的非熟化干酪,如mozzarella)。大部分产品是原味的,但是一些如农家干酪和稀奶油干酪等可能是调味的,或包括如水果、蔬菜或肉等配料。不包括熟化稀奶油干酪,这类干酪要求稀奶油的脂肪含量较高。

01.6.2熟化干酪:

熟化干酪生产后不立即用于消费,但其需在特定的温度条件下保存一定的时间,以允许该类干酪发生必需的特征性的生化和物理改变。对于霉熟化干酪,熟化过程主要通过特定霉菌在干酪内部和/或表面生长来完成。 熟化干酪可以是软质(如:camembert)、半硬质(如:edam, gouda)、硬质(如:cheddar)或特硬质。包括盐水干酪,这类干酪是熟化的、质地介于半硬质和软质间,颜色介于白色至黄色间,致密、没有实际的外壳,在直接食用之前保存在盐水中。

01.6.2.1 熟化干酪,包括干酪壳:

指熟化(包括霉熟化)干酪,包括干酪壳或有关它的任何部分,例如切碎、磨碎、搓碎或切片干酪。熟化干酪的举例包括:蓝纹干酪、法国布里白干酪、高达、哈瓦蒂干酪、硬质碎干酪及瑞士硬干酪。

01.6.2.2 熟化干酪壳:

仅指干酪的外壳。干酪壳是干酪块的外部部分,最初与干酪的内部成分相同,但其经过盐水和熟化过程后可能变干。

01.6.2.3 干酪粉(用水冲调复原;如干酪沙司):

由各种或加工干酪制成的脱水产品。未包括搓碎或切碎干酪(01.6.2.1 对各种干酪;01.6.4 对再制干酪)。该产品即可用乳或水复原以制备沙司,也可作为一种配料使用(例如:与熟制通心面、乳和黄油混合制作通心面和干酪焙盘)。包括喷雾干燥干酪。

01.6.3乳清干酪:

以乳清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稀奶油和的其他乳源原料,经浓缩及浓缩产品的霉菌发酵制得的固体或半固体产品。26包括全干酪和干酪壳。与乳清蛋白干酪不同(01.6.6)。

01.6.4再制干酪:

通过融化和乳化干酪获得的有较长货架期的产品。包括通过加热、乳化不同比例的干酪、乳脂、乳蛋白、乳粉及水的混合物制成的产品。该类产品可能包含其他添加的配料,例如:香味、调味料、水果、蔬菜及/或肉。这一产品可为涂抹状或切成薄片和片状。27术语“再制”并不意味将干酪切碎、磨碎、撕碎等。通过这些机械过程处理的干酪涵盖在食品类别01.6.2(熟制干酪)中。

01.6.4.1 原味再制干酪:

不含有添加的香料、调味料、水果、蔬菜和/或肉的再制干酪产品。例如:美国干酪,requeson

01.6.4.2 调味再制干酪,包括含水果、蔬菜、肉等的再制干酪:

含有添加的香料、调味料、水果、蔬菜和/或肉的再制干酪产品。例如:涂抹蔬菜的法国原产软白干酪、胡椒干酪、涂抹酒的切达干酪,以及干酪球(覆有坚果、香草或香辛料的再制干酪)。

01.6.5干酪类似产品:

类似干酪的产品,但其乳脂由其他脂肪部分或全部替代。包括人造干酪、人造干酪混合物和人造干酪粉。

01.6.6乳清蛋白干酪:

含有从乳的乳清部分提取的蛋白制品。这些产品主要由乳清蛋白凝固而成26。例如:意大利乳清干酪。与乳清干酪不同(01.6.3)。

01.7 乳基甜点(如布丁、水果或调味酸乳):

包括即食调味乳基甜点制品及甜点混合物。包括冷冻乳基糖果和新型制品及乳基馅料。包括发酵后经或未经加热处理的调味酸乳(乳经发酵后,再添加香料和配料(如:水果、可可豆、咖啡)而制得的乳制品)。其他例子包括:冰淇淋(可能含有全脂乳、脱脂乳制品、稀奶油或黄油、食糖、植物油、蛋制品,及水果、可可豆或咖啡的冷冻甜点)、冰乳(同冰淇淋相似,低脂或脱脂乳,或无脂乳制成的产品)、凝乳、冷冻调味酸乳、乳酪(由调味乳加法国苹果制成的类似奶油冻的甜点)、焦糖牛奶(加糖并添加如椰子或巧克力等配料的已加热的奶)、奶油糖果布丁及巧克力泡沫含奶油甜点。包括由乳部分浓缩制得的、

khoa(通过煮沸浓缩的牛乳或水牛乳)或chhena(由柠檬酸、乳酸、苹果酸等辅助加热凝固的牛乳或水牛乳)、糖或合成甜味剂及其他配料(例如:maida(精制小麦粉)、香料和色素(例如:peda, burfee,

蛋糕, gulab jamun, rasgulla, rasmalai, basundi)制得的传统乳基甜点。这些产品同食品类别03.0(食用冰,包括冰冻果子露和果汁冰糕)中的甜点不同,因为食品类别01.7中的食品是乳基的,而03.0中的是水基的,不含乳成分。

01.8 乳清和乳清制品,不包括乳清干酪:

包括各种液态或粉状的乳清基制品。

01.8.1液体乳清和乳清制品,不包括乳清干酪:

乳清是在干酪、干酪素或相似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乳、稀奶油、脱脂乳或酪乳在乳凝固酶的作用下凝固后,从凝块中分离出的液体。酸乳清是乳、稀奶油、脱脂乳或酪乳,主要在鲜干酪生产中使用的酸的作用下,凝固后获得。

01.8.2乳清粉和乳清制品,不包括乳清干酪:

乳清粉通过对已经去除大部分乳脂的乳清或酸乳清进行喷雾或滚筒干燥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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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 脂肪,油和脂肪乳化物:

包括所有来源于植物、动物或水产或其混合物的脂肪基制品。

02.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可食脂肪和油是主要由来源于植物、动物或水产品的脂肪酸甘油三酯构成的食品。30

02.1.1 黄油脂、无水乳脂、酥油:

乳脂制品、无水乳脂、无水黄油脂和黄油脂是指从乳和/或乳制品经过特定工艺,几乎完全脱去水分和非脂固体的产品。酥油是特指由乳、稀奶油或黄油经几乎完全脱去水分和非脂固体过程加工的产品,其具有特殊的香味和物理结构。

02.1.2 植物油脂:

从可食植物来源获得的可食用油脂。该产品可能来自单一的植物来源,或通常指定作为可食、烹调、油炸、餐桌用或色拉油的市售混合油。32粗制油是仅用热的机械方式(例如:压榨或排出)获得的,不改变油的天然成分。粗制油适合在天然状态下消费。冷压油是以不应用热的机械方式获得的。30,33例如:轻榨优质橄榄油、棉籽油、花生油及(印度用植物油脂制成的)人造黄油。

02.1.3 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

所有动物油脂应来源于屠宰时健康状况良好的动物,用于人类消费。猪油是从猪的脂肪组织提炼的脂

肪。可食牛脂是从包裹腹腔和肾脏、心脏周围的鲜牛脂肪组织及其他紧凑的、未损坏的脂肪组织中获得的。

这种在屠宰时获得的新鲜脂肪为“屠宰脂肪”。主要的牛脂(premiere jus or oleo stock)是通过对屠宰脂肪

和所选的剔出脂肪(碎脂肪)进行低热炼制((50-55℃)获得的。Secunda牛脂是通过炼制(60-65℃)和纯

化牛脂获得的,具有典型的牛脂香味和口味的产品。炼制猪脂肪是从猪的组织和骨头中提炼的脂肪。可食

牛脂(油滴)是脂肪组织(不包括剔出脂肪和碎脂肪)经炼制生产,附带牛或羊的肌肉和骨头。鱼油来源

于青鱼、沙丁鱼、鲱鱼和凤尾鱼等。34,35其他如:牛脂及部分脱脂牛或猪的脂肪组织。

02.2 主要为油包水型的脂肪乳化物:

包括所有的乳化产品,除外乳制品的脂基类似产品和乳制甜品。

02.2.1 黄油:

黄油是一种主要由油包水的乳化物构成的脂肪产品,其脂肪只来源于乳和/或乳制品。36

02.2.2 脂肪涂抹物,乳脂涂抹物和混合涂抹物:

包括脂肪涂抹物(主要是水和可食用油脂的乳化物),乳脂涂抹物(主要是乳脂包水型的乳化物)

以及混合涂抹物(脂肪涂抹物和较大量的乳脂混合)。37例如人造黄油(一种主要用可食用油脂制成的可

涂抹的或液状的油包水乳化物);黄油制品(如“人造奶油”,一种可涂抹的黄油与植物油混合物)38;

黄油和人造黄油的混合物;以及包括 “minarine”(一种可涂抹的油包水乳化物,主要由水和可食用的油

脂制成,并非完全来源于乳) 。还包括来源于乳脂、动物或植物油脂的减脂涂抹物,包括黄油、人造黄油及其混合物的减脂类似产品(如,四分之三脂黄油、四分之三脂人造黄油,或四分之三脂黄油人造黄油混合物)。

02.3 水包油为主的脂肪乳化物,包括混合和/或调味的脂肪乳化物制品:

包括脂肪基的乳基食品类似产品,不包括甜点制品。这些产品的脂肪部分来自乳脂以外的来源(例

如:植物油脂)。例如:人造乳(一种由添加了植物脂肪(椰子、红花或玉米油)的非脂肪乳固体生产的

脂肪替代乳)14、非乳搅打稀奶油、非乳顶饰及植物稀奶油。蛋黄酱涵盖在食品类别12.6.1 中。

02.4 脂基甜点,不包括01.7 类乳基甜点制品:

包括食品类别01.7 乳基甜点的脂基类似产品。包括即食产品及其混合物。还包括甜点的非乳馅料。

例如,由植物脂肪制成的类冰淇淋产品。



03.0 食用冰,包括冰冻果子露和果汁冰糕:

该类包括水基冰冻甜点、糖果及新型产品,例如:水果果汁冰糕、“意大利”型冰及风味冰。主要含有乳成分的冰冻甜点涵盖在食品类别01.7 中。



04.0 水果和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

该类别主要划分为两类:04.1(水果)和04.2(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这两类中的每一类又进一步划分为新鲜和加工制品亚类。

04.1 水果:

包括所有的新鲜(04.1.1)和加工(04.1.2)产品。

04.1.1 新鲜水果:

新鲜水果通常是不含添加剂的。然而,直接食用的有涂层的或切块的或去皮的新鲜水果可能含有添

加剂。

04.1.1.1 未处理的新鲜水果:

收获的新鲜未加工水果。

04.1.1.2 经表面处理的新鲜水果:

某些新鲜水果的表面覆以上光剂或蜡或以其他食品添加剂处理,其作用为作为保护层和/或有助于保

持水果的新鲜度和水果质量。例如:苹果、橘子、红枣和龙眼。

04.1.1.3 去皮或切块的新鲜水果:

切块或去皮并直接食用的新鲜水果。例如:水果沙拉中的水果。包括新鲜的切碎或切成薄片的椰子。

04.1.2 加工水果:

包括除去皮、切块和表面处理以外的所有加工新鲜水果的形式。

04.1.2.1 冷冻水果:

冷冻前可漂洗或不漂洗的水果。该产品可冷冻于果汁或糖浆中。39例如:冷冻水果沙拉和冷冻草莓。

04.1.2.2 干制水果:

经脱水以防止微生物生长的水果39。包括通过烘干水果浆制成的干制果皮(水果卷)。例如:干制苹

果片、葡萄干、干燥切碎或切片的椰子和洋李干。

04.1.2.3 醋、油或盐水渍水果:

包括盐渍产品,例如:盐渍李子、盐渍芒果、盐渍酸橙、盐渍醋栗及盐渍西瓜皮。东方盐渍(“腌制”或“保藏”)水果有时指“糖渍”水果。40这些不是类别04.1.2.7 中的糖渍水果制品(即:干的、包裹糖的水果)。

04.1.2.4 罐装或瓶装(巴氏杀菌)水果:

是指将鲜水果清洗后放入有原汁或糖浆(包括人造甜味浆)的罐或瓶中,经热灭菌或巴氏杀菌的完

全保藏产品。包括在杀菌袋中加工的产品。例如:罐装水果沙拉和瓶装苹果酱。

04.1.2.5 果酱、果冻、柑橘果酱:

果酱是煮沸整果、水果块、果浆或果泥制成的粘稠、可涂抹的产品,含有或不含有果汁或浓缩果汁,

加糖更粘稠,还可加入胶质和水果块。果冻是透明的有弹性的产品,制备方式同果酱相似,不同的是果

冻具有更光滑的密度且不含有水果块。柑橘果酱是一类由整果、果浆和泥(通常是柑橘类)制成的粘稠

的、可涂抹的果浆,加糖煮沸变粘稠,可加入胶质和水果块或果皮块。包括用非营养型高倍甜味剂制

成的类似食品,例如:橘果酱、葡萄果冻和草莓酱。

04.1.2.6 果基涂抹物(如印度酸辣酱),不包括04.1.2.5 类的食品:

包括所有其他果基涂抹物,例如苹果酱和柠檬酱。还包括调味类水果制品,例如芒果酸辣酱和葡萄

干酸辣酱。

04.1.2.7 糖渍水果:

包括蜜饯水果(用糖溶液处理并干燥的水果)、糖渍水果(在糖溶液中浸润并干燥的干制蜜饯,以使

水果由类似冰糖的糖霜包裹)及裹糖晶体的蜜饯(裹有冰糖或砂糖并干燥的干制蜜饯)。例如:樱桃

鸡尾酒(黑樱桃酒)、柑橘皮蜜饯、柠檬蜜饯(如用于假日水果糕饼)及芥末汁蜜饯。

04.1.2.8 水果预制品,包括果浆、果泥、水果顶饰和椰奶:

通常果浆不用于直接消费。其为略微蒸煮并挤压获得的新鲜水果的浆液,添加或不添加防腐剂。果

泥(如:芒果泥、洋李子泥)用同样的方式制得,但其具有更平滑细腻的果肉组织,可用作面粉糕饼的

馅料,但并非仅限于此。水果沙司(如:凤梨沙司或草莓沙司)由煮沸的果浆制成,添加或不添加甜味

剂,可含有水果块。水果沙司可用于精制焙烤制品和圣代冰淇淋的顶饰。果浆(如:蓝梅果浆)是比可

用作顶饰的水果沙司更稀薄的形式,如:用于薄烤饼。39 非水果顶饰涵盖在类别05.4 中(糖和巧克力

基顶饰),糖浆(如:枫糖浆)涵盖在类别11.4 中。椰汁和椰味稀奶油是用大量的切块、整个、碎裂的

浸软或粉碎的新鲜椰子的胚乳(核)制成的产品,不含有大多数可滤过的纤维和残留物,加入或不加入

椰水和/或其他水。椰奶和椰味稀奶油经过巴氏杀菌、灭菌或超高温处理(UHT)过程。椰奶和椰味稀

奶油还可制成浓缩或清淡的口味。42该亚类的传统食品的举例还包括:罗望子浓缩汁(总可溶性固形物

不低于65%的罗望子纯提取物)、罗望子粉(与木薯淀粉混合的罗望子糊)、罗望子太妃糖(罗望子浆、

糖、乳固体、抗氧化剂、香料、稳定剂和防腐剂的混合物)及水果饼(与糖、香料和防腐剂混合的果浆

(包括芒果、菠萝或番石榴)混合物,干制成片)。

04.1.2.9 果基甜点,包括水基果味甜点:

包括即食产品和混合物。包括果味胶冻、rote gruze、frutgrod、烩水果、椰果和mitsumame(琼脂冻、

水果块和浆的类胶冻样甜点)。该类别不包括含有水果的精制焙烤制品(类别07.2.1 和07.2.2)、果味

可食冰(类别03.0)或含水果的冷冻乳类甜点(类别01.7)。

04.1.2.10 发酵水果制品:

通过乳酸发酵、盐中保存制成的盐渍类产品。例如:发酵李子。

04.1.2.11 糕饼的水果馅料:

包括即食产品和混合产品。包括除果泥(类别04.1.2.8)外的任何类型的馅料。这些馅料通常含有整

个水果或水果块。例如:樱桃饼馅及燕麦饼干的葡萄干馅。

04.1.2.12 熟制水果:

直接食用的蒸、煮、烘或炸的水果,有或无涂层。例如:烤苹果、油炸苹果圈、桃面团布丁(用甜

的生面团包裹的焙烤桃)。

04.2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

包括所有新鲜的(04.2.1)和加工(04.2.2)产品。

04.2.1 新鲜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

新鲜蔬菜通常不含添加剂。然而,直接食用的有涂层的或切块的或去皮的新鲜水果可能含有添加剂。

04.2.1.1 未处理的新鲜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包括大豆)、芦荟)、海藻、坚果和

籽类:

收获的新鲜未加工蔬菜。

04.2.1.2 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

某些新鲜蔬菜的表面覆以上光剂或蜡或以其他食品添加剂处理,以作为保护层和/或有助于保持水果

的新鲜度和蔬菜质量。例如鳄梨、黄瓜、青椒和开心果。

04.2.1.3 去皮、切块或切碎的新鲜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

籽类:

直接食用的家庭烹调(例如:薯饼的制作)的新鲜蔬菜,例如:去皮的未加工的马铃薯。

04.2.2 加工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

包括除去皮、切块和表面处理以外的所有加工新鲜蔬菜的形式。

04.2.2.1 冷冻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

新鲜蔬菜通常经沸水焯后冷冻。43例如:速冻玉米、速冻法式油炸马铃薯、速冻豌豆及速冻整个加

工番茄。

04.2.2.2 干制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和籽类:

在不影响其重要营养素的情况下,该类产品的天然水分含量已经降低至微生物生长的临界值以下。

该类产品在消费前可再水化或不水化。包括通过干燥汁液获得的植物粉,例如番茄粉和甜菜粉。43 例如:

干燥马铃薯片和干燥小扁豆。东方干制产品如:干制海带(kelp; kombu)、干制调味海带(shiokombu)、

干制海草(tororo-kombu)、干制葫芦条(kampyo)、干制紫菜(nori)及干制海带(wakame )。

04.2.2.3 醋、油、盐水或酱油渍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和海藻:

用盐溶液处理未加工的蔬菜制备的产品,不包括发酵豆制品。发酵蔬菜作为一类盐渍产品划分在

04.2.2.7 中。发酵豆制品划分在06.8.6、06.8.7、12.9.1、12.9.2.1 和12.9.2.3 中。例如:盐渍卷心菜、盐渍黄瓜、橄榄、盐渍洋葱、浸油蘑菇、浸泡朝鲜蓟心、achar 及辣腌菜。东方盐渍蔬菜如:如米糠盐渍蔬菜的酱菜(nuka-zuke)、日本酒曲渍蔬菜(koji-zuke)、日本米酒酒糟盐渍蔬菜(kasu-zuke)、味噌盐渍蔬菜(miso- zuke)、酱油渍蔬菜(shoyu-zuke)、醋渍蔬菜(su-zuke)及盐渍蔬菜(shio-zuke)。其他如:盐渍姜、盐渍大蒜、盐渍辣椒。

04.2.2.4 罐装或瓶装(经巴氏杀菌的)或杀菌袋装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和海藻:

是指将新鲜蔬菜清洗、沸水焯后放入盛有液体(例如:盐、水、油或沙司)的罐或瓶中,经加热灭菌或巴氏杀菌的完全保藏产品。43 例如:罐装栗子、罐装栗子泥、玻璃罐装芦笋、罐装或熟制红豆、罐装番茄酱(低酸)及罐装番茄(片、块或整个)。

04.2.2.5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籽类的泥及涂抹酱(如花生酱):

蔬菜泥是由可提前经过热处理(如:蒸)的蔬菜浓缩液制得的匀质浆液。该浆液可在包装前过滤。

蔬菜泥中含有的固形物量低于蔬菜酱(见类别04.2.2.6)。43,44例如:番茄泥、花生泥(用烘烤的落花生、加花生油制得的涂抹酱)、其他坚果酱(例如:腰果酱)及南瓜酱。

04.2.2.6 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海藻、坚果、籽类的浆及其制品(如蔬菜甜品和沙司,和糖渍蔬菜),不包括04.2.2.5 类:

蔬菜酱和浆的制备方法同蔬菜泥(类别04.2.2.5)的描述。然而,酱和浆有更多的固形物,且通常作为其他食品的成分(如,沙司)。例如:马铃薯浆、山葵浆、芦荟提取物、(墨西哥烹饪中的)(辣)调味汁(如,切碎的番茄、洋葱、胡椒粉、调味品和香草)、甜红豆酱(an)、甜咖啡豆酱(馅料)、番茄酱、番茄浆、番茄沙司、糖姜及豆基植物甜品(namagashi)。

04.2.2.7 发酵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和海藻制品,不包括食品类别06.8.6、

06.8.7、12.9.1、12.9.2.1 和12.9.2.3 中的发酵豆制品。

发酵蔬菜是一类由乳酸菌作用的、通常在盐中的盐渍产品。43 传统的东方发酵蔬菜是通过在空气中

干燥蔬菜、将其暴露在环境温度下以允许微生物繁殖,然后将蔬菜封入厌氧环境并加入盐(产生乳酸)、

香辛料和调味料等制得的产品。45例如:红椒酱、发酵蔬菜制品(除了类别04.2.2.3 以外的一些tsukemono)、

朝鲜泡菜(发酵大白菜和蔬菜预制品)及德国泡菜(发酵卷心菜)。不包括食品类别06.8.6(发酵大豆(例

如纳豆和tempe))、06.8.7(发酵豆腐)、12.9.1(发酵豆酱, 如味噌)、12.9.2.1(发酵酱油)和12.9.2.3(其他酱油)中的发酵豆制品。

04.2.2.8 熟制或油炸的蔬菜(包括蘑菇和食用真菌、块根类、豆类、芦荟)和海藻:

直接食用的蒸、煮、烘或炸的蔬菜,有或无涂层。例如:炖豆、预炸马铃薯、预炸秋葵荚及在酱油中蒸煮的蔬菜(tsukud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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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糖果:

包括所有可可和巧克力制品(05.1)、其他糖果制品(05.2)、口香糖(05.3)及装饰性糖果和糖衣(05.4)。

05.1 可可制品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将该类划分为可体现各种类型的标准化和非标准化的可可和巧克力基制品。

05.1.1 可可混合物(粉)和可可块/可可饼:

包括用于生产其他巧克力制品或制备可可基饮料的各类产品。大多数可可制品来源于可可粒,可可粒是从已洗过并去壳的可可豆中获得的。可可块来源于可可粒的机械粉碎。根据对巧克力终产品的预期类型,可对可可粒或块进行碱处理,使其味道更醇香。可可细粉是在精选和除核过程中作为产品生产的可可豆的细颗粒部分。可可粉的生产过程是可可块或液块通过压榨(包括压榨机挤压)降低脂肪含量并塑型为可可油饼,可可油饼粉碎为可可粉。可可液块是烘烤、干燥、碎裂和碾磨可可粒制成的均匀流动的浆状物。可可-糖混合物仅含可可粉和糖。饮料用巧克力粉是由可可液块或可可粉及糖制成的,可加入调味料(如香兰素)。46,47例如:饮料用巧克力粉、早餐可可粉、可可细粉(精制)、可可粒、可可块、可可油饼、巧克力液块、可可混合物(制备热饮的粉末)、可可-糖混合物及糖-可可糖果的干混物。可可饮

料和巧克力乳涵盖在类别01.1.2 中,大多数巧克力终产品涵盖在类别05.1.4 中。

05.1.2 可可混合物(浆):

在可可液块中加入细菌淀粉酶生产的产品。该酶可通过溶解、糊化可可淀粉而避免浆液增稠或凝固。包括的产品例如,用于制备巧克力奶或热巧克力的巧克力浆。47 巧克力浆与牛奶软糖沙司(如:圣代冰淇淋)不同,其可见类别05.4。

05.1.3 可可涂抹物,包括馅料:

该产品为可可与其他配料(通常为脂肪基)混合制备的可涂抹酱,用作面包涂抹物或精制焙烤制品的馅料。例如:可可油48、小糖果和巧克力的馅料、巧克力饼馅及面包用坚果巧克力基涂抹物(Nutella类产品)。

05.1.4 可可和巧克力制品:

巧克力是由可可粒、块、油饼、粉或液块制成的产品,添加或不添加糖、可可油、芳香剂或香料及可选配料(如:坚果)。包括巧克力包衣的坚果和水果(如:葡萄干),但不包括酸乳、谷物和蜂蜜包衣的坚果(类别15.2)。例如:小糖果、可可油糖果(由可可油、乳固形物和糖组成)、白巧克力、巧克力片(如:用于烘焙)、牛奶巧克力、稀奶油巧克力、甜巧克力、苦巧克力、夹心巧克力(中心和

外部包衣的质地截然不同的巧克力,不包括类别07.2.1 和07.2.2 中的糕点和面粉糕饼)及复合巧克力(添加可食物质的巧克力,如未经特别许可,可食物质不包括粉状淀粉和脂肪)。

05.1.5 类巧克力、代巧克力制品:

包括非可可基的、但具有某种相似感官特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例如:角豆片。

05.2 包括硬糖、软糖和牛轧糖等在内的糖果,不包括05.1、05.3、05.4 类:

包括主要含糖的各类产品,及由营养型或非营养型高倍甜味剂生产的可食类似产品。包括硬糖(05.2.1)、软糖(05.2.2)及牛轧糖和杏仁蛋白软糖(05.2.3)。

05.2.1 硬糖:

由水和糖(简易糖浆)、色素和香料制成的产品,有或无夹心。包括:糖果锭剂(包裹、塑型及夹心糖基糖果)。

05.2.2 软糖:

该类产品包括软的、耐咀嚼的糖基产品,例如饴糖(含糖浆、脂肪、色素和香料);果冻基糖果(如:胶质软糖,裹糖的胶质果泥,由糖、白明胶、胶质、色素和香料制成);及欧亚干草什锦糖。50 还包括东方特色产品,如甜豆羹(yokan)和mitsumame 用的琼脂冻。

05.2.3 牛轧糖和杏仁蛋白软糖:

牛轧糖由可食的烤花生、糖、可可组成,其可直接食用或用作巧克力制品的夹心。杏仁蛋白软糖是含有杏仁膏和糖的糖果,其可进行塑型和着色而直接食用,或可用作巧克力制品的夹心。

05.3 口香糖:

该产品由含有香料、甜味剂(营养型或非营养型)、芳香物质和其他添加剂的天然或合成胶基制成

的产品。51 包括泡泡糖和呼吸清新胶基制品。

05.4 装饰糖果(如:用于精制焙烤制品)、顶饰(非水果)和甜汁:

包括用于蛋糕、饼干、派、面包和糕点以及这些制品的混合品的即食糖衣和糖霜。还包括糖、糖果和烘焙食品的糖和巧克力基包衣,例如小糖果和奶油杏仁糖的巧克力包衣,及锭剂的糖衣。甜沙司和顶饰包括如用在圣代冰淇淋上的奶油糖果沙司。这些甜沙司与类别11.4 中涵盖的糖浆(如:枫糖、饴糖及精制焙烤冰冻制品的调味糖浆)不同。水果基顶饰涵盖在04.1.2.8 中。巧克力沙司涵盖在05.1.2 中。

06.0 谷物和谷物制品,来源于谷物、块根类,豆类和棕榈树的软芯,不包括07.0 类焙烤制品:

包括未加工(06.1)和各种加工形式的谷物和谷基产品。

06.1 全谷、碎谷或片状谷物,包括大米:

包括全的、无谷皮的、未加工的谷粒。例如:大麦、玉米、啤酒花(用于啤酒制造)、燕麦、大米(包括强化的、速溶的和半熟的)、高粱、大豆和小麦。

06.2 面粉和淀粉(包括豆粉):

直接销售或用作配料(如:烘培食品)的谷粒、块根类、豆类和棕榈树的软芯的基本辗磨产品。

06.2.1 面粉:

面粉经辗磨小麦、谷类和根茎(如:木薯)或棕榈树的软芯制成。包括用于面包和糕点的面糊、用于面包、面粉糕饼、面条和意大利面制品及面粉混合物(不同谷物来源面粉的物理混合,这些混合物与焙烤食品的混合物不同(含有面粉和其他配料的干混物,类别07.1.6(普通焙烤制品的混合物)和07.2.3(精细焙烤制品混合物))。例如:硬质小麦粉、自发粉、强化粉、预调粉、玉米粉、玉米面、糠、谷粉、烤大豆粉(kinako)、魔芋粉(devil’s tongue jelly powder, konnayaku-ko)、maida(精制小麦粉)和西米粉。

06.2.2 淀粉:

淀粉是在某些植物种系,特别是籽类(如:谷物、豆类、玉米、小麦、大米、豆、豌豆)和块根类

(如木薯、马铃薯)中以颗粒形式存在的葡萄糖共聚物。聚合物包括交联的α-D-葡萄糖酐单体。原(精)淀粉通过针对每种原料特定的加工方式分离制得。

06.3 早餐谷物,包括燕麦片:

包括所有即食、速溶及常规的热早餐谷物制品。例如:格拉诺拉麦片类早餐谷物、即食燕麦片、谷粉、玉米片、炒麦花或米花、多谷类(如:大米、小麦和玉米)早餐谷物、豆或糠制成的早餐谷物及谷粉制成的挤压式早餐谷物。

06.4 面制品、面条及其类似产品(如米纸、米粉、豆面制品及面条):

考虑到即便在干制意大利面制品和面条中需要添加剂,也是很少的,对本食品类别作了修订。包括所有意大利面制品、面条及其类似产品。

06.4.1 生面制品、面条及其类似产品:

未处理(即:未经加热、煮沸、蒸煮、烹煮、预凝胶或冷冻)且未脱水的制品。这些产品制备后可很快食用。例如:未煮沸的面条、春卷的外皮、馄饨和烧麦。

06.4.2 干面制品、面条及其类似产品:

未处理(即:未经加热、煮沸、蒸煮、烹煮、预凝胶或冷冻)且脱水的制品。例如:意大利式细面条、豆粉丝、米粉丝、通心面及米粉的干态制品。

06.4.3 预制面制品、面条及其类似产品:

经过处理(即:加热、煮沸、蒸煮、烹煮、预凝胶或冷冻)的产品。这些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如:食用前需加热的预烹调、冷冻汤团)或是加工好食品的淀粉成分(如:需要加热后食用的含有意大利式细面条、通心面或面条的冷冻西餐主食;罐装意大利式细面条和肉丸子)。还包括方便面(sokuseki-men;预烹调面条、乌冬、米粉),这类产品在出售给消费者前先进行预胶状、加热并干燥。

06.5 谷物和淀粉类甜点(如米布丁、木薯布丁):

该类是含有以谷类、淀粉或谷粒为主要配料的甜点制品。还包括甜点的谷基或淀粉基馅料。例如:米布丁、粗粒小麦粉布丁、木薯布丁、米粉汤团(dango)、蒸的酵母发酵小麦粉生面团甜点(musipan)及淀粉布丁甜点(namagashi)。

06.6 面糊(如用于鱼或禽肉用的裹粉或面糊):

片状或碾碎的谷物或粮食与其他配料(如:蛋、水、乳)混合,用作鱼或禽肉的涂层。该类产品通常作为谷物或粮食的干混合物售卖。例如:天麸罗面浆的裹粉。生面团(如:用于面包)可见07.1.4,其他混合

07.1.607.2.3

06.7 预熟制或加工的大米制品,包括米糕(仅限东方食品):

由大米制成的产品,大米经过浸泡、晾干、蒸、揉捏、塑成蛋糕状(如:日本的糯米团、韩国teuck)。由大米谷粒制成的脆皮小吃,也称作“米糕”,划分在15.1 中,甜点类米糕在类别06.5 中。类别06.7还包括加工大米和强化大米制品,例如:以罐装、冷却或冷冻形式售卖的预烹调产品;及以杀菌袋装形

式售卖的加工米制品。这些产品与类别06.1(全谷,碎谷或片状谷物,包括大米)不同,06.1 仅包括全、无壳、未加工的谷物。

06.8 豆制品(不包括食品类别12.9 的豆基调味品和调味料):

包括干燥的、熟的、油炸的或者发酵的豆制品,以及豆腐制品等。

06.8.1豆基饮料:

由干的大豆经水浸泡,压榨,煮沸及过滤,或者用大豆粉,大豆浓缩物或大豆抽提物等制备的产品。在很多国家,该类食品包括被称作豆浆的产品。豆基饮料可直接饮用或用于制备其他豆制品,如食品类别06.8.2(豆基饮料膜),06.8.3 (豆腐)06.8.4 (半脱水豆腐), 以及 06.8.5 (脱水豆腐)53,54,55。还包括大豆制品,如豆基饮料粉,该品可直接销售,供冲调后食用,或者添加凝固剂制成混合物,供消费者购买后在家里自制软豆腐。53,56

06.8.2豆基饮料膜:

煮沸的豆浆晾干后表面形成的膜状物。在用于做汤或者水煮食品之前,可将其油炸或用水软化。

也称为腐竹或者油皮。

06.8.3豆腐:

豆腐是通过将干大豆浸泡于水,经磨浆、挤压制得豆基饮料,加入凝固剂并置于模具中制得的块状物。豆腐可以有多种质地(如,软、半硬、硬)。

06.8.4半脱水豆腐:

放入模具时已经压制的豆腐,因此,一些水分已被去除,但是,没有完全干(见食品类别06.8.5)。典型的半脱水豆腐含有62%的水,质地耐嚼。

06.8.4.1 浓卤煮半脱水豆腐:

用浓汁(如,味噌汤)烹调的部分脱水豆腐。典型的部分脱水豆腐吸收了汤的成分,因此恢复了它原有的质地。

06.8.4.2 油炸半脱水豆腐:

经过油炸的部分脱水豆腐。它可直接消费,或油炸后烹调(如,在沙司中煮)。

06.8.4.3 半脱水豆腐,不包括06.8.4.1 06.8.4.2 类:

除外在浓汁(如,味噌)中煮或者油炸方式制备的部分脱水豆腐。包括可以和其他成分组合(如,制作小馅饼或者面包)烤的或者碾碎的产品。

06.8.5脱水豆腐(kori 豆腐):

通过冷冻、老化、脱水等工艺除去所有水分的豆腐。可在消费时用水或沙司复原,或直接用于制备菜肴。也可以油炸或者在沙司中炖53

06.8.6发酵大豆(例如,纳豆、tempe):

大豆通过蒸或者特定的真菌或细菌(发酵剂)发酵制得的产品。软的、整豆具有独特的香味和口味。包括的产品如:豆豉(中国),纳豆(日本)和tempe(印度尼西亚)。

06.8.7发酵豆腐:

该产品通过发酵过程中将豆腐形成块状而制得。其为软的、有风味的产品,可以是红色、米黄色或者灰绿色。

06.8.8其他大豆蛋白制品:

以挤压、造型、浓缩、分离等工艺获得的大豆蛋白为主要成分制成的其他大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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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 10:58:55 Last edit by jim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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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 焙烤制品:

包括面包和普通焙烤制品(07.1)以及甜的、咸的、美味的精制焙烤制品(07.2)。

07.1 面包和普通焙烤制品及其混合物:

包括所有类型的非甜的焙烤制品及来源于面包的制品。

07.1.1 面包和面包卷:

包括酵母发酵和特制面包及苏打面包。

07.1.1.1 酵母发酵面包和特制面包:

包括所有类型的非甜的焙烤制品及来源于面包的制品。例如:白面包、黑面包、裸麦粉粗面包、葡萄干面包、全麦面包、pain courant francais、麦芽面包、汉堡包卷、全麦卷和牛奶小面包。

07.1.1.2 苏打面包:

包括苏打面包。

07.1.2 薄脆饼干,不包括甜的薄脆饼干:

术语“薄脆饼干”指薄、脆饼干,通常用未加糖的生面团制成。作为小食品消费的风味薄脆饼干(如:

加香干酪)是在15.1 中。例如:苏达薄脆饼干、黑麦脆饼干及逾越节薄饼。

07.1.3 其他普通焙烤制品(如百吉饼、皮塔饼、英式松饼等):

包括所有其他普通焙烤制品,例如玉米面包和饼干。此类中的术语“饼干”指用发酵粉或发酵苏打

发酵的松脆面包的小饼。不是指英国的“饼干”,英国的饼干是类别07.2.1 中的“小甜饼”或“甜饼干”。

07.1.4 面包类制品,包括面包馅和面包屑:

包括以面包为基础的制品,例如油炸面包块、面包馅料和馅料混合物及制备的生面团(如:用于饼干)。面包混合物涵盖在类别07.1.6 中。

07.1.5 馒头和包子:

在蒸锅中蒸的,东方风味的发酵小麦或大米制品。该类产品可添加或不添加馅料。在中国,不添加馅料的称作馒头,添加馅料的称作包子。还可制成各种卷曲的形状(花卷)。60例如:馄饨和带肉、果酱或其他馅料的包子(manjyu)。

07.1.6 面包和普通焙烤制品预拌粉:

包括所有含干配料的混合物,其中加入湿配料(如:水、乳、油、黄油、蛋)来制备食品类别

07.1.1 至07.1.5 中焙烤食品的生面团。例如:法式面包预拌粉、模制面包预拌粉、意大利节日糕点预拌粉、查巴塔面包预拌粉及其他。精制焙烤制品的混合物(如:蛋糕、饼干、薄烤饼)见类别07.2.3。

07.2 精制焙烤制品(甜的、咸的、美味的)及其混合物:

包括即食食品亚类(07.2.1 和07.2.2)及制备精制焙烤制品的混合物(07.2.3)。

07.2.1 蛋糕、饼干和派(如:填充水果或奶油的类型):

此类中使用的术语“薄脆甜饼干”或“甜饼干”是指可作为甜点食用的类似小甜饼的产品。例

如:奶油蛋糕、酪饼、果馅谷物棒、磅饼(包括日本绿茶松糕)、松软的蛋糕(淀粉甜点类(namagashi))、西式蛋糕、月饼、松糕、水果馅派(如:苹果派)、麦片饼干、撒糖屑曲奇饼干和英式“饼干”(曲奇或薄脆甜饼干)。

07.2.2 其他精制焙烤制品(如炸面圈饼、甜面包圈、烤饼和松饼):

包括可作为餐后甜点或早餐食用的产品。例如:薄烤饼、威化饼、带馅甜面包(anpan)、丹麦酥皮饼、冰淇淋甜筒、糕点和屈莱弗甜食。

07.2.3 精制焙烤制品预拌粉(如蛋糕、薄烤饼):

包括所有含干配料的混合物,其中加入湿配料(如:水、乳、油、黄油、鸡蛋)来制备用于精制焙烤食品的生面团。例如:蛋糕预拌粉、糕点预拌粉、薄烤饼预拌粉、派预拌粉及威化饼预拌粉。预制生面团见类别07.1.4。普通焙烤制品预拌粉(如:面包)见类别07.1.6。



08.0 肉和肉制品,包括禽肉和野味:

此类包括切块、分割或切碎的,新鲜(08.1)和加工(08.2 和08.3)的所有类型的肉、禽和野味。

08.1 鲜畜、禽肉和野味:

新鲜产品通常不添加添加剂。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添加剂是必要的。例如:用色素做新鲜切割肉表面的检验印章,在食品分类系统中用注释“用于产品压花、标记或印记”来表示。此外,产品涂层如上光剂或香辛料涂抹物可在售于消费者之前用于肉制品(如:上光火腿和烧烤鸡肉)。在FCS 中,其用注释“用作上光或涂层(表面处理)”来表示。应注意的是实质上市售的涂层涵盖在食品类别04.1.2.8(果基涂层,如用于火腿)和12.2(香辛料涂抹物)中。

08.1.1 整块或分割的生鲜畜、禽肉和野味:

未加工的生畜肉、禽肉和野味的胴体和切块。例如:牛肉、猪胴体、鲜牛血、鲜整鸡和鸡肉块、鲜牛肉切块(如:牛排)、牛肉器官(如:心脏、肾)、鲜内脏和猪排。

08.1.2 碎的鲜畜、禽肉和野味:

未加工的粉碎或机械去骨的生畜肉、禽肉和野味。例如:鲜牛肉(碎牛肉)饼、农夫香肠、生鲜早餐香肠、gehakt(肉馅)、loganiza(生制未腌制香肠)、生肉丸、机械去骨粉碎状禽肉条(有或没有裹面包屑或涂层)、生香肠(如:意大利式牛肉和猪肉)。

8.2 整块或分割的加工畜、禽肉和野味:

包括未经热处理的切割肉(08.2.1)和经热处理的切割肉(08.2.2)。

08.2.1 整块或分割的未经热处理加工的畜、禽肉和野味:

该类别描述了几种可保藏并延长肉类货架期的处理方法(如:腌制、盐腌、烘干、盐渍)。

08.2.1.1 整块或分割的未经热处理加工的腌制(包括盐腌)的畜、禽肉和野味:

盐腌制品经过氯化钠处理。干腌(干盐渍)制品是将盐直接撒在肉表面制成的。湿盐腌制品是将肉浸在盐水中制成的。注射腌制产品是将盐水注射至肉中制成的。也可添加添加剂达到腌制目的。烟熏制品也包含在此类。例如:培根(腌制、干腌、浸腌制、注射腌制)、单面培根、咸牛肉、浸泡牛肉和不同类型的东方盐渍产品:味噌渍肉(miso-zuke)、日本酒曲渍肉(koji-zuke)和酱油渍肉(shoyu-zuke)。

08.2.1.2 整块或分割的未经热处理加工的腌制(包括盐腌)干的畜、禽肉和野味:

如类别08.2.1.1 所描述的,切割肉可经腌制或盐腌,然后干制或可能仅干制。可以热空气或在真空中完成干制61。例如:干制盐猪肉、脱水肉、碎里脊、伊比利亚火腿和意大利式带皮熏火腿。

08.2.1.3 整块或分割的未经热处理加工的发酵的畜、禽肉和野味:

发酵制品是一类在盐存在下由乳酸菌作用生产的盐渍制品。例如:醉牛肉和盐渍(发酵)猪蹄。

08.2.2 整块或分割的热处理加工的畜、禽肉和野味:

包括熟制(包括腌煮和干煮)、热处理(包括灭菌)和罐装切割肉。例如:腌制熟火腿、腌制熟猪肘、罐装鸡肉和酱油烹煮肉片(tsukudani)。

08.2.3 整块或分割的冷冻加工的畜、禽肉和野味:

包括冷冻的生和熟的切割肉。例如:冷冻整鸡、冷冻鸡块和冷冻牛排。

08.3 加工的碎畜、禽肉和野味制品:

包括未经热处理制品(08.3.1)和热处理制品(08.3.2)。

08.3.1 未经热处理的加工碎畜、禽肉和野味制品:

该类描述了几种保藏和延长碎肉和机械去骨肉制品货架期的处理方法(如:腌制、盐腌、烘干、盐腌)。

08.3.1.1 未经热处理的腌制(包括盐腌)加工碎畜、禽肉和野味制品:

盐腌制品经过氯化钠处理。干腌(干盐渍)制品是将盐直接撒在肉表面制成的。湿盐腌制品是将肉浸在盐水中制成的。注射腌制产品是将盐水注射至肉中制成的。也可添加添加剂达到腌制目的。还包括烟熏制品。61 例如:口利左香肠(加调料的猪肉肠)、萨拉米香肠制品、salchichon、腌肠(新鲜腌制肠)、意大利辣香肠和烟熏香肠。

08.3.1.2 未经热处理的腌制(包括盐腌)加工的干制碎畜、禽肉和野味制品:

其如类别08.3.1.1 所描述的,碎肉或机械去骨制品可经腌制或盐腌后干制或仅通过干制。可通过热空气干燥或真空干燥62。例如:pasturmas、干制香肠、腌制和干制香肠、牛肉干、中国香肠(包括传统的腌制或烟熏猪肉肠)及咸猪肉软肠。

08.3.1.3 未经热处理的发酵加工的碎畜、禽肉和野味制品:

发酵制品是一类在盐存在下由乳酸菌作用生产的盐渍制品。某些香肠品种可能是发酵的。

08.3.2 热处理的加工碎畜、禽肉和野味制品:

包括煮熟的(包括腌煮和干煮)、热处理(包括灭菌)和罐装碎肉。例如:预烤牛肉馅饼、肥鹅肝酱饼、腌猪头肉冻、煮熟的腌制猪排、红焖猪排(tsukudani)、罐装咸牛肉、午餐肉、肉酱、熟肉小馅饼、熟萨拉米香肠制品、熟肉丸子、saucises de strasbourg、早餐香肠、烹调上色食用的香肠和砂锅菜(熟猪排混合物)。

08.3.3 冷冻的加工碎畜、禽肉和野味制品:

包括已冷冻的、生的、半熟的和熟的碎肉或机械去骨肉制品。例如:冷冻碎牛肉小馅饼、冷冻裹面包屑的鸡爪。

08.4 可食用肠衣(如香肠肠衣):

由胶原质、纤维素或食品级合成原料或含有香肠混合物的天然原料(如:肥猪或绵羊的肠)制成的包衣或管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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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该大类被分为鲜鱼(09.1)和各种加工的鱼制品(09.2-09.4)等几类。该类别包括水生的脊椎动物(鱼及水生哺乳动物(如,鲸))、水生无脊椎动物(如,水母)和软体动物(如,蛤蜊、蜗牛)、甲壳类(如,虾、螃蟹、龙虾)以及棘皮类动物(如,海胆、海参)。鱼制品售于消费者之前,可以进行涂层处理,如上光剂或香辛料涂抹物(如,上光的冷冻鱼片)。在食品分类系统中,这常用注释“用作上光或涂层(表面处理)”来表示。

09.1 鲜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术语“鲜”指的是在海洋、湖泊或其他水体捕捞的,除为了阻止腐败和变质而进行的冷藏、用冰保藏或冷冻外,未进行其他的加工处理的鱼及其制品。62

09.1.1 鲜鱼:

包括鲜鲸鱼肉、鳕鱼、三文鱼、鳟鱼等;以及鲜鱼子。

09.1.2 鲜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包括鲜虾、蛤蜊、螃蟹、龙虾、蜗牛等。

09.2 加工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该类产品是指冷冻的并可能需要进一步烹制的鱼制品,以及即食的烹制、烟熏、干制、发酵和盐腌产品。

09.2.1 冷冻的鱼,鱼片,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新鲜的,包括半熟的,在海里和陆地上进行了冷冻或速冻处理待进一步加工的鱼。例如:冷冻或冰冻的蛤蜊、鳕鱼片、螃蟹、长须鲸、黑线鳕、狗鳕、龙虾、切碎的鱼、虾及对虾;冷冻鱼子;冷冻鱼糜;及冷冻鲸鱼肉。

09.2.2 冷冻拖面糊的鱼,鱼片,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以鱼或鱼块为原料,以鸡蛋和面包屑或面糊敷裹而制成的未经烹调的产品。例如:冷冻的涂面包碎屑或拖挂面糊的生虾;以及冷冻或速冻的涂面包碎屑的或拖挂面糊的鱼片,鱼块及鱼排(鱼指)。

09.2.3 冷冻切碎的加稀奶油的鱼糜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以切碎的鱼片调配稀奶油类的沙司而制成的未经烹调的产品。

09.2.4 烹调和/或油炸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包括在下属亚类中描述的所有即食的熟制品。

09.2.4.1 烹调的鱼和鱼制品:

包括由蒸、煮及除油炸(见09.2.4.3)外的其他任何烹调方式制成的熟制品。可以是整条鱼、鱼块或碎鱼肉。例如:鱼肠;在酱油中熬煮的熟鱼制品(tsukudani,日本佃煮);熟制鱼糜制品(kamaboko);熟制蟹味kamaboko 制品(kanikama);熟鱼子;熟鱼糜;熟制管状鱼糜制品(chikuwa);及熟制鱼酱和龙虾酱(鱼糜样制品)。其他鱼酱(东方食品)见09.3.4。

09.2.4.2 烹调的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烹调产品包括蒸、煮或除油炸(见09.2.4.3)外的任何其他烹调方式制作的产品。例如:熟制crangon crangon 和crangon vulgaris(褐虾) ;熟制虾、蛤蜊和螃蟹。

09.2.4.3 油炸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以鱼或鱼块为原料,进一步包裹或不包裹蛋和面包屑或拖挂面糊,经过油炸、烘焙、烘烤或烧烤,加或不加入沙司或油,再经包装或罐装而制成的即食制品,例如:即食油炸鱼糜、油炸乌贼,及油炸软壳螃蟹。

09.2.5 经烟熏,干制,发酵,和/或盐腌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烟熏鱼通常用冷冻或冰冻的新鲜鱼经过直接干燥或在煮熟后加入或不加入盐后干燥,用新产生的锯末来熏烤而制成。干制鱼是通过将鱼暴露在阳光下,或直接干燥或用某种特殊的装置煮熟后干燥而制成;鱼在干制前可先经过盐腌。盐腌鱼或用盐涂擦或将鱼置于盐水中。这种加工方式和食品类别09.3 所描述的浸泡和盐渍鱼的加工方式有所不同。腌制鱼是先用盐腌再用烟熏的鱼。例如:盐腌凤尾鱼、虾和鲱鱼;烟熏白鲑、乌贼和章鱼;鱼火腿;干制和盐腌鳕鱼类;烟熏或盐腌鱼酱和鱼子;腌制和烟熏裸盖鱼、鲱鱼和鲑鱼;干制的甲壳类、干制金枪鱼(katsuobushi),以及煮熟的干制鱼类(niboshi)。

09.3 半保藏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包括用浸泡、盐渍和部分烹调等方法处理过的货架期较有限的产品。

09.3.1 浸制的和/或胶冻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浸制产品是将鱼浸于醋或酒中,加或不加盐及香辛料制成的。将其装于坛或罐中,货架期较有限。胶冻产品是通过烹调或煮使鱼制品嫩化,加入醋或酒、盐及防腐剂,在胶冻中凝固而制成的。例如:“香料醋渍鲱鱼卷”(一种浸制鲱鱼),胶冻和鱼冻的海鳗(角鲛)。62

09.3.2 盐渍和/或盐水渍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盐渍产品有时可被认为是一种浸制产品。盐渍是将鱼用盐水和醋或酒(如,葡萄酒)处理而成。例如:各种东方盐渍产品:日本酒曲渍鱼(koji-zuke),酒糟渍鱼(kasu-zuke),味噌渍鱼(miso-zuke),酱油渍鱼(shoyu-zuke),以及醋渍鱼(su-zuke);盐渍鲸鱼肉;以及盐渍鲱鱼和西鲱鱼。

09.3.3 三文鱼替代品,鱼子酱及其他鱼子制品:

鱼子通常是经过清洗、盐制、熟化至透明而制得。然后将鱼子装于玻璃或其他适当容器中。术

语“鱼子酱”专指鲟类(如白鲸)的鱼子。鱼子酱替代品是由各种海洋和淡水鱼类(如鳕鱼和鲱鱼)的鱼子加盐,加香辛料,着色,并可用防腐剂处理后制成的。62 例如:盐腌三文鱼子(sujiko),加工的盐腌三文鱼子(ikura),鳕鱼子,盐腌鳕鱼子(tarako)及圆鳍鱼鱼子酱。有时鱼子可经巴氏杀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它是一种全保藏产品,因此归类于食品类别09.4。冷冻的、熟制的或烟熏的鱼子制品分别归为09.2.1、09.2.4.1 和09.2.5 类;新鲜鱼子见09.1.1 类。

09.3.4 半保藏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如鱼酱),不包括09.3.1-09.3.3类:例如,鱼或甲壳类的酱以及传统的东方鱼酱。后者是用鲜鱼或鱼类沙司生产的剩余物,与如小麦粉、米糠、大米或大豆等其他配料结合制成。产品可进一步发酵。64熟制的鱼或甲壳类的酱(鱼糜类似产品)分别见于09.2.4.1 和09.2.4.2 类。

09.4 全保藏的鱼和鱼制品,包括罐装或发酵的鱼和鱼制品,包括软体动物,甲壳类和棘皮类动物:

有较长的货架期,经过巴氏杀菌或蒸汽蒸馏,包装于真空的密封容器中,从而保证无菌状态的产品。该产品可浸于自身的汁液或加入的油或沙司中。63 该类产品不包括完全熟制的产品(见类别09.2.4)。例如:罐装金枪鱼、蛤蜊、螃蟹、鱼子和沙丁鱼;鱼丸;和鱼糜(加热-巴氏杀菌)。

10.0 蛋和蛋制品:

包括带壳的鲜蛋(10.1),可替代鲜蛋的制品(10.2)及其他蛋制品(10.3 10.4)。

10.1 鲜蛋:

带壳的鲜蛋应不含添加剂。但是在带壳蛋的外表面可用色素进行装饰、染色或印花。在食品分类系统中,注释“用于对产品装饰、压花、标记或印记(表面处理)”适用于此。

10.2 蛋制品:

食谱中可用于取代鲜蛋或作为一种食物(如煎蛋)的产品。它们由鲜蛋通过以下方式制得:(1)混合并纯化全蛋;或(2)分离蛋白和蛋黄,然后将每一部分分别混合并纯化。提纯的全蛋、蛋白或蛋黄经进一步加工制成以下描述的液体蛋、冷冻蛋或干制蛋制品。65

10.2.1液体蛋制品:

纯化的全蛋、蛋黄或蛋白经巴氏杀菌处理并用化学方法(如,加入盐)保藏。

10.2.2冷冻蛋制品:

纯化的全蛋、蛋黄或蛋白经巴氏杀菌处理并冷冻保藏。

10.2.3干制和/或热凝固的蛋制品:

将糖分从纯化的全蛋、蛋黄或蛋白中除去,然后进行巴氏杀菌和干制处理。

10.3 腌制蛋,包括用碱,盐腌及罐装蛋类:

包括传统的东方腌制产品,如咸鸭蛋(灰蛋),以及用碱处理的“千年老蛋”(皮蛋)。

10.4 蛋基甜点(如蛋奶甜羹):

包括即食的产品和用干制混合品制备的产品。例如:果馅饼和奶油蛋羹。也包括精制焙烤食品(如,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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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1 11:04:20 Last edit by jim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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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甜味料,包括蜂蜜:

包括所有的标准化食糖(11.1),非标准化产品(如11.2,11.3,11.4 和11.6),以及天然甜味料(11.5-蜂蜜)。

11.1 精制和粗制的糖:

营养型甜味料,如完全或部分纯化的蔗糖(来源于甜菜或甘蔗),葡萄糖(来源于淀粉)或果糖,包含在11.1.1 至11.1.5 亚类中。

11.1.1 白糖,脱水葡萄糖,单水葡萄糖,果糖:

白糖是极化度不小于99.7oZ 的纯化和结晶的蔗糖。脱水葡萄糖是不含结晶水的纯化和结晶的D-葡萄糖。单水葡萄糖是含有一分子结晶水的纯化和结晶的D-葡萄糖。果糖是纯化和结晶的D-果糖。

11.1.2 糖粉,葡萄糖粉:

粉状糖(糖粉)是精细研磨的白糖,加或不加抗结剂。粉状葡萄糖(葡萄糖粉)是精细研磨的无水或单水葡萄糖,或者两者混合物,加或不加抗结剂。6861

11.1.3 绵白糖,绵红糖,葡萄糖浆,干制葡萄糖浆,粗制蔗糖:

绵白糖是纯化的精细颗粒并有一定湿度的食糖,呈白色。绵红糖是精细颗粒的有一定湿度的食糖,呈浅棕色至深棕色。葡萄糖浆是由淀粉和/或菊粉制得的营养型糖类的纯化浓缩水溶液。68干葡萄糖浆是部分去除水份的葡萄糖浆。粗制蔗糖是部分纯化的甘蔗汁未经进一步纯化而结晶制得的部分纯化蔗糖。67

11.1.3.1 用于制造糖果的干制葡萄糖浆:

如11.1.3 所描述的,干制葡萄糖浆用于生产包含于食品类别05.2(如,硬糖或软糖)的糖果制品。

11.1.3.2 用于制造糖果的葡萄糖浆:

如11.1.3 所描述的,干制葡萄糖浆,用于生产包含于食品类别05.2(如,硬糖或软糖)的糖果制品。

11.1.4 乳糖:

通常从乳清获得的一种乳的天然成分。它可以是无水的,或者含一分子结晶水,或者是两种形式的混合物。

11.1.5 耕地或压榨白糖:

极化度不低于99.5oZ 的纯化结晶蔗糖。

11.2 红糖,不包括11.1.3 类:

包括大粒的,棕色或黄色的块糖,如德麦拉拉红糖。

11.3 糖溶液和糖浆,以及(部分)转化糖,包括糖蜜,不包括11.1.3 类:

包括糖精炼过程中的副产品(如,糖蜜),转化糖(水解蔗糖生产的葡萄糖和果糖的等摩尔混合物),及其他甜味料,如高果糖玉米糖浆、高果糖的菊粉糖浆和玉米糖。

11.4 其他糖和糖浆(如,木糖,枫糖浆和糖顶饰):

包括各种餐桌糖浆(如,枫糖浆),供精制焙烤食品和冰冻食品的糖浆(如,饴糖糖浆、调味糖浆),以及装饰性糖顶饰(如,制作曲奇用的彩色糖晶体)。

11.5 蜂蜜:

蜂蜜是蜜蜂用花朵的花蜜或植物的分泌物生产的天然甜味物质。蜜蜂采集花蜜或分泌物,和蜜蜂自身的特殊物质混合转化,再将其储藏在蜂巢中直至成熟。69蜂蜜包括野花蜂蜜及苜蓿蜂蜜。

11.6 餐桌甜味料,包括含有高倍甜味剂的产品:

包括用高倍甜味剂(如,安塞蜜)和/或多羟基化合物(如,山梨糖醇)制备的产品,它们可能含有其他添加剂和/或营养成分,如碳水化合物。这些产品可能以粉状、固体(如片状或块状)、

或者液体形式最终销售给消费者。



12.0 盐,香辛料,汤,沙司,沙拉,蛋白制品:

该类别很大,包括了加到食物中来增加其香味和口味的物质(12.1-盐和代盐制品;12.2-香草,

香辛料,调味料和调味品(例如,方便面调味料);12.3-醋;12.4-芥末),某些预制食品(12.5-汤和肉汤;12.6-沙司及其类似产品;12.7-沙拉(例如,通心粉沙拉,土豆沙拉)以及三明治涂抹物,不包括食品类别04.2.2.5 和05.1.3 中可可及坚果制成的涂抹物)),以大豆或其他来源(如乳、谷物或蔬菜)的蛋白质为主要原料的产品(12.9-豆基调味料和调味品;以及12.10-非大豆来源的蛋白制品)。

12.1 盐和代盐制品:

包括作为调味料用于食品中的盐(12.1.1)和代盐制品(12.1.2)。

12.1.1 盐:

主要是食品级的氯化钠。包括餐桌盐、碘盐和氟碘盐,及星状结晶(快溶)食盐。

12.1.2 代盐制品:

代盐制品是减少了钠含量作为盐的替代品用于食品中的调味料。

12.2 香草,香辛料,调味料和调味品(如方便面调料):

该类别中描述的产品用于增加食物的香味和口味。

12.2.1 香草和香辛料:

香草和香辛料通常是植物来源的,可经过脱水,可以是磨碎的或者是完整的。香草的例子包括:罗勒、牛至和百里香。香辛料的例子包括:孜然籽和葛缕籽。香辛料也可以是粉末或酱的混合物。香辛料混合物的例子包括:辣椒调味料、辣椒酱、咖喱酱、咖喱糊及用于肉类或鱼肉表面的干腌制物或涂抹物。

12.2.2 调味料和调味品:

调味品包括诸如嫩肉精、洋葱盐、咖喱盐、东方调味料混合物(dashi)、洒在米饭上的顶饰(furikake, 含有,如,干海藻片、芝麻籽和调料),以及面条调料等各种调味料。在食品分类系统中使用的术语“调味品”不包括调味沙司(如,调味番茄酱、蛋黄酱,芥末)或者开胃小菜。

12.3 醋:

用适当的原料(如:葡萄酒、苹果酒)中的酒精发酵制成的液体。例如:苹果酒醋、葡萄酒醋、麦芽醋、白酒醋、谷物醋、葡萄干醋、以及水果(酒)醋。70

12.4 芥末:

由馅状,通常是脱脂的芥末籽和水、醋、盐、油以及其他香辛料混合成浆状物并精制成的调味品沙司。例如,第戎芥末,“辣”芥末(由芥末籽和果实外壳制成)。71

12.5 清汤和浓汤:

包括即食的汤以及混合制品。终产品可以是水基(如,清汤)或者乳基(如,杂脍)的。

12.5.1 即食清汤和浓汤,包括罐装,瓶装和冷冻制品:

含有蔬菜、肉或鱼汤,含或不含其他成分(如,蔬菜、肉、面条)的水基或乳基产品。例如:牛肉汤、肉汤、清汤、水基或稀奶油基的汤、杂脍,和浓汤。

12.5.2 清汤和浓汤的混合物:

可以通过加水和/或乳被复原的浓缩汤,加或不加其他可选择的成分(如,蔬菜、肉、面条)。例如:牛肉汤粉和块;粉状和浓缩的汤(如,mentsuyu);原汁块和粉。

12.6 沙司及其类似产品:

包括即食的沙司、肉汁和调味汁,及其消费前可被复原的混合物。该类即食产品可分为乳化(12.6.1)和非乳化(12.6.2)两个亚类,而二者混和物(12.6.3)包含乳化和非乳化两类沙司混和物。

12.6.1 乳化沙司(如蛋黄酱,沙拉酱):

至少部分以“水包脂肪或油”的乳化形式存在的沙司、肉汁和调味汁。例如:沙拉酱(如,法国、意大利、希腊、牧场风味)、脂基三文治涂抹物(如,含芥末的蛋黄酱)、沙拉稀奶油和脂肪类沙司。

12.6.2 非乳化沙司(如番茄酱,干酪汁,奶油汁,卤汁):

包括水基、可可乳基和乳基的沙司、肉汁和调味汁。例如:烧烤用沙司、调味番茄汁、干酪沙司、Worcestershire 沙司、东方的稠Worcestershire 沙司(tonkatsu sauce)、辣椒沙司、甜和酸的浸汁,以及白(稀奶油基)沙司(主要含有乳或稀奶油的沙司,加入少量脂肪(如,黄油)和面粉,加或不加调味料或香辛料)。

12.6.3 沙司和卤汁的混合物:

通常以粉状形式存在,并和水、乳、油或者其他液体混合制备的终态为沙司或者卤汁的浓缩产品。例如:干酪沙司、蛋黄奶油酸辣酱,及沙拉酱(如,意大利或牧场调料)的混合物。

12.6.4 清汁(如鱼露):

包括可能是水基稀的、非乳化清汁。可以用作调味品或者配料,而不是用作肉汤(用于如,烤牛肉)。例如:蚝油、泰国鱼露(nam pla)。

12.7 沙拉(如通心粉沙拉,土豆沙拉)和三明治涂抹物,不包括04.2.2.5 和05.1.3 中的可可制品和坚果的涂抹物:

包括预制沙拉、乳基三明治涂抹物,非标准化的蛋黄酱样三明治涂抹物,以及凉拌卷心菜酱汁(卷心菜沙拉)。

12.8 酵母及其类似产品:

包括在焙烤食品生产中面包师用的酵母和发酵剂。包括在酒精饮料生产中使用的东方产品日本酒曲koji(用米曲霉制得麦芽生产的米或小麦类产品)。

12.9 豆基调味品和调料:

包括由大豆及其他成分制成的用作调味品或调料的产品,如发酵大豆酱及酱油。

12.9.1 发酵大豆酱(例如,味噌):

该类产品由大豆,盐,水,及其他成分经发酵工艺制成。包括豆酱(中国),豆酱(韩国),或味噌(日本),可用于做汤或调味汁,或作调味品使用53,72 。

12.9.2 酱油:

通过大豆发酵或大豆非发酵(如,水解)工艺制得的,或通过植物蛋白水解制得的液体调味品。

12.9.2.1 发酵酱油:

由大豆、谷物、盐及水为原料经发酵工艺制成的清亮的非乳化调味料。

12.9.2.2 非发酵酱油:

非发酵酱油也叫非酿造酱油,可通过植物蛋白制得,如用脱脂大豆进行酸水解(如,用盐酸),中和(如,用碳酸钠)以及过滤制得73 。

12.9.2.3 其他酱油:

由发酵酱油和/或非发酵酱油制成的非乳化调味料,含或不含糖,含或不含产生焦糖色的工艺。

12.10 非大豆来源的蛋白制品:

包括乳蛋白、谷蛋白以及植物蛋白等的类似产品或如肉,鱼或乳等标准产品的替代品。例如:植物蛋白类似产品,麸(一种麸质(植物蛋白)和面粉的混合物,以干品(焙烤的)或生品出售,用作某种食品的成分,如味噌汤),蛋白质肉及鱼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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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特殊营养用食品: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经特殊加工或配方形成的,用于满足特殊体质或生理条件和/或特定的疾病

和功能失调的特殊膳食需要。如果存在与特殊营养用食品本质类似的普通食品,则特殊营养用食品的组分必须和普通食品的组分有显著的差异。74除13.0 外的其他膳食食品归类于标准的对应食品类别中。

13.1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疗用途的婴儿配方食品:

亚类13.1.1、13.1.2、13.1.3 所定义的婴儿和幼儿食用的食品。

13.1.1 婴儿配方食品:

适当的补充辅助食品前的婴儿(不超过12 月龄)母乳替代品,其经过特殊配方,是提供生命

的开始几个月中营养的唯一来源。产品以液态形式存在,可作为即食的,或从乳粉复原。该类产品

可以是水解蛋白和/或氨基酸为基础的,或者以乳为基础,但不包括食品类别13.1.3 的食品。

13.1.2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

用作婴儿(6 个月以上)和幼儿(1-3 岁)辅助喂养液体部分的食品。76他们可以是即食的或者用水进行复原的粉状形式。该类产品可以是豆基的水解蛋白和/或氨基酸为基础的,或以乳为基础,但不包括亚类13.1.3 的食品。

13.1.3 特殊医疗用途的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加工或者配方的特殊用途食品,可能只能在医学监督下用于婴儿的膳食调理。用于摄入、消化、吸收或者代谢普通婴儿配方食品或其所含营养素能力有限或能力降低的婴儿,或者有其他特殊医疗目的的营养素需要的婴儿(仅依靠正常膳食、其他特殊膳食用途食品或者二者组合产品的调节无法达到膳食调理的目的)的唯一或者部分喂养的食品来源。

13.2 婴幼儿的补充食品:

为使6 个月或以上的婴幼儿更好地适应普通食品而生产的食品。产品可以是即食的或者可用水、乳或其他合适的液体进行复原的粉状形式。78这些产品不包括婴儿配方食品(13.1.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13.1.2)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13.1.3)。79例如:谷物、水果、蔬菜、和肉为基础的供给婴儿的“婴儿食品”、“初学走路的幼儿食品”,以及 “少儿食品”;儿童食用的lactea flour、饼干和面包干等。

13.3 特殊医疗用途食品(不包括13.1 类):

特殊加工或配方的,用于病人的膳食调节/管理,可能只能在医学监督下使用的特殊用途食品。用于摄入、消化、吸收或者代谢普通食品或其所含营养成分的能力有限或者能力降低的病人,或者有其他特殊医疗目的的营养素需要的人(其膳食管理仅依靠正常膳食、其他特殊膳食用途食品或者二者组合产品的调节无法达到目的)的唯一或者部分膳食来源的食品。

13.4 瘦身和减肥配方食品:

“即食”的或者符合使用目的的,作为每日膳食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替代品特殊呈现的配方食品。包括降低卡路里含量的食品,如:低蔗糖和/或脂肪、无糖或脱脂,或者含蔗糖-和/或脂肪-替代品。

13.5 特殊膳食食品(如特殊膳食用补充食品),不包括13.1 -13.4 和13.6 类:

液态或固态(如,蛋白棒)的高营养素含量的食品,由个体使用的,作为平衡膳食的一部分,提供补充营养。产品不用于减肥或者作为医学疗法的部分内容。

13.6 食品补充剂:

包括以单位剂量形式存在的维生素和矿物质补充剂,如胶囊、片剂、粉末、溶液等,各国将这些产品作为食品管理。



14.0 饮料,不包括乳制品:

主要分为非酒精(14.1)饮料和酒精饮料(14.2)两大类。乳基饮料归类于01.1.2。

14.1 非酒精(“软”)饮料:

这一大类包括水和碳酸水(14.1.1)和果蔬汁(14.1.2)、果蔬浆(14.1.3),水基风味碳酸和非碳酸饮料(14.1.4),及水基酿造或者浸泡的饮料,如咖啡和茶(14.1.5)。

14.1.1 水:

包括天然水(14.1.1.1)和其他瓶装水(14.1.1.2),每类又可分为非-碳酸或碳酸型。

14.1.1.1 天然矿泉水和水源水:

直接在水源取得并在水源附近包装的水;其特征为存在相对比例的特定矿物质盐,及痕量元素或者其他组分。天然矿物质水可以是天然碳酸(用水源中的二氧化碳)化、碳酸化(用其他来源的二氧化碳),去碳酸化(用低于水源水中的二氧化碳,它不会在标准温度和压力下自发的释放二氧化碳),或者强化(添加来自水源中的二氧化碳),非-碳酸化(不含游离二氧化碳)。

14.1.1.2 饮用水和苏打水:

包括天然来源水之外的水,可能含有添加的矿物质盐,可通过添加二氧化碳碳酸化,也可通过过滤、消毒或者其他适当方法加工。风味碳酸水和非碳酸水包含在14.1.4 类。如,饮用水、加或不加矿物质的瓶装水、纯净水、苏打水等。

14.1.2 果蔬汁:

该类只适用于水果和蔬菜汁。以果蔬汁为基础的饮料包含在食品类别14.1.4.2。果蔬汁混和物有每种组分的各自类别(如,果汁(14.1.2.1)和蔬菜汁(14.1.2.3))。

14.1.2.1 果汁:

果汁是从优质的、适宜成熟度的新鲜水果或者在适当条件下保持良好状态的新鲜水果的可食部分获得的未经发酵但可发酵的液体。果汁通过适当过程制备,保持了它所来源水果的汁液的必要的

物理、化学、感官和营养学特征。汁液可以是浊或清的,或者重新具有了(相对于相同种类水果获得的正常水平)香味物质、可挥发性的风味组分,所有的这些必须通过适当的物理方法获得,必须从相同种类水果复原。可加入从相同种类水果通过适当的物理方法获得的果肉。一种水果可以获得一种果汁。混和果汁通过把来源于不同种类水果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汁液和浆汁混和制成。果汁可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如机械压榨过程直接制得,也可通过用以水复原浓缩果汁(14.1.2.3 类)制得,

或者在条件有限时,可通过对整个水果提取水分获得(如,从干李子制得的李子汁)。83例如:橙汁、苹果汁、红醋栗汁、柠檬汁、橙子-芒果汁和椰子水。

14.1.2.2 蔬菜汁:

蔬菜汁是用于直接消费的非发酵但可发酵的液体。由一种或多种优质新鲜蔬菜或仅通过物理方法储存的蔬菜通过机械压榨、碾碎、碾磨,和/或筛选制得。果汁可以是清的、浊的,或果肉状的。它可以是浓缩的,通过加水而复原。产品可基于一种蔬菜(如,胡萝卜)或者蔬菜混和物(如,胡萝卜、芹菜)。

14.1.2.3 浓缩果汁:

浓缩果汁是符合食品类别14.1.2.1 定义的产品。它通过用物理方法从果汁中去除水分制得,白利糖度水平比相同水果中复原的果汁至少增加50%。在浓缩果汁的生产中使用了适当的工艺,如果在浓缩程序之前,水-提取可溶性水果固体相继被加到原始的水果中,则该程序可与同时发生的果肉或果浆在水中的分散过程相组合。浓缩果汁可能重新具有(相对于相同种类水果的正常水平)香味物质、可挥发性的风味组分,所有的这些必须通过适当的物理方法获得,必须从相同种类水果复原。可加入从相同种类水果通过适当的物理方法获得的果肉。84 以液体、浆液,以及冷冻的形式销售,添水后可即饮的果汁。例如:冷冻橙汁浓缩物和柠檬汁浓缩物。

14.1.2.4 浓缩蔬菜汁:

通过物理方法去除蔬菜汁中的水制备。以液体、浆液,及冷冻的形式销售,添水后可即饮的蔬菜汁。包括胡萝卜汁浓缩物。

14.1.3 果蔬浆:

果蔬浆是果泥、果汁或其浓缩物与水和糖、蜂蜜、糖浆,和/或甜味剂混和生产的饮料。果蔬浆混和物可根据其成分命名(如,果浆(14.1.3.1)和蔬菜浆(14.1.3.2))。

14.1.3.1 水果浆:

果浆是非发酵但可以发酵的产品,通过向果汁、浓缩果汁、果肉或者果泥或浓缩果泥,或者这些产品的混和品中加水,添加或不添加糖、蜂蜜、糖浆,和/或甜味剂而制得。可以加入香味物质、挥发性风味成分、果浆和细胞,所有这些物质必须来自相同类型的水果,通过适当的物理方法获得。产品可以来自一种或多种水果。83 例如,梨浆和桃浆。

14.1.3.2 蔬菜浆:

在蔬菜汁或浓缩蔬菜汁或这些产品的混和物中添加水,添加或不添加糖、蜂蜜、果浆,和/或甜味剂制得的产品。产品可以一种蔬菜或者蔬菜混和物为基础。

14.1.3.3 浓缩水果浆:

用物理方法从水果浆或者它的起始物质中去除水分制得。83 以液态、浆液和冷冻形态销售,添水后可即饮的果浆。例如:梨浆浓缩物和桃浆浓缩物。

14.1.3.4 浓缩蔬菜浆:

用物理方法从蔬菜浆中去除水分制得。以液态、浆状或冷冻的形态销售,添水后可即饮的蔬菜浆。

14.1.4 水基调味饮料,包括“运动”,“能量”,“电解质”饮料及固体饮料:

包括所有碳酸化和非碳酸化的各类产品及浓缩品。包括:果蔬汁基的产品。84也包括咖啡、茶和香草基的饮料。

14.1.4.1 碳酸水基调味饮料:

包括添加二氧化碳及营养、非营养和/或高倍甜味剂和其他允许的食品添加剂的水基风味饮料。包括:gaseosa(添加二氧化碳、甜味剂和风味物质的水基饮料)、如colas、胡椒粉类、根啤酒、柠檬-酸橙味,和柑橘类的苏打水,包括减肥/保持体重类型和常规类型。这些饮料可以是清的、浊的,或者可能含有微粒物质(如,果粒)。包括所谓的碳酸化的含有高水平营养素和其他成分的“能量”饮料(如,咖啡因、牛磺酸、肉碱)。

14.1.4.2 非碳酸水基调味饮料,包括潘趣酒和果汁饮料:

包括不添加二氧化碳的水基风味饮料,果蔬汁基饮料(如,杏仁、茴香、椰子为基础的饮料,以及人参饮料),果味水(如,柠檬水、桔子水),南瓜水(柑橘为基础的软饮料),capile groselha,乳酸饮料,添加或不添加乳或乳固体的即饮咖啡和茶饮料,及香草基的饮料(如,冰茶,水果风味的冰茶,冷冻罐装的卡布奇诺饮料)和含电解质的“运动”饮料。这些饮料可能是清的或者含有颗粒物质(如,水果粒),可能是不甜的,或加了蔗糖或者非营养型高倍甜味剂而变甜。包括所谓的非碳酸化的,含有高含量营养素和其他成分(如,咖啡因,牛磺酸,肉碱)的“能量”饮料。

14.1.4.3 浓缩(液体或固体)水基调味饮料:

包括通过添加水或碳酸水制备碳酸化或非碳酸化水基非酒精性饮料的粉状、浆状、液体和冷冻的浓缩物。例如:水浆(如,可乐浆)、制备软饮料用的果浆、制备柠檬水和冰茶混合物用的冷冻或粉状浓缩物。

14.1.5 咖啡,咖啡替代品,茶,香草饮料和其他热的谷物饮料,不包括可可:

包括即饮产品(如,罐装)及其混合产品和浓缩品。例如:菊苣为基础的热饮料(postum),米茶,马黛茶/冬青茶,热咖啡和茶饮料的混合产品(如,速溶咖啡、卡布奇诺咖啡饮料粉)。生产咖啡产品所用的处理过的咖啡豆也包括在内。即饮可可饮料包括在01.1.2 类,可可饮料混合品在05.1.1 类。

14.2 酒精饮料,包括无醇和低醇类产品:

无醇和低醇类似产品作为酒精饮料包括在同一类别中。

14.2.1 啤酒和麦芽饮料:

用发芽的大麦(麦芽)、蛇麻草、酵母和水酿造制得的酒精饮料。例如:淡色啤酒、黑啤、白啤酒、皮尔逊型啤酒、陈贮啤酒, oud bruin 啤酒、Einfachbier、轻淡啤酒、佐餐啤酒、麦芽饮料、英国黑啤酒、烈性黑啤酒和大麦酒。85

14.2.2 苹果酒和梨子酒:

由苹果(cider)和梨(perry)制得的果酒。也包括cider bouche。86

14.2.3 葡萄酒:

专门由压碎或未压碎的新鲜葡萄、或者葡萄汁(液)经过部分或者完全进行酒精发酵而制得的酒精饮料。

14.2.3.1 平静葡萄酒:

20°C 时含有最大不超过0.4g/100ml(4000mg/kg)二氧化碳的葡萄酒(白色、红色、玫瑰色或者亮红色,干或甜)。

14.2.3.2 起泡和低泡葡萄酒:

发酵过程(瓶装发酵或者封闭罐发酵)中进行碳酸化的葡萄酒。也包括二氧化碳部分或全部为外来的碳酸化酒。例如:意大利苏打白葡萄酒、“冷鸭”葡萄酒(“cold duck” wine )。

14.2.3.3 加度葡萄酒,利口葡萄酒和甜葡萄酒:

通过(i)高蔗糖浓度的葡萄汁(液)发酵;或者(ii)浓缩葡萄汁和葡萄酒混合;或者(iii)发酵的汁和酒精混合制得的葡萄酒。例如:葡萄甜酒。86

14.2.4 果酒(不包括葡萄):

包括用除葡萄、苹果和梨以外的水果88和其他农产品,包括谷物(如,米)制得的酒。这些酒可以是平静的或者起泡的。例如:米酒(sake)及起泡和平静的果酒。

14.2.5 蜂蜜酒:

由发酵的蜂蜜、麦芽和香料,或者仅由蜂蜜制得的酒精液体。包括蜂蜜酒。86

14.2.6 酒精含量高于15%的蒸馏酒饮料:

包括所有来源于谷物(如,玉米、大麦、燕麦、小麦)、茎类植物(如,土豆)、水果(如,葡萄、浆果)或者甜菜的酒精含量大于15%的蒸馏的酒精性饮料。例如:开胃酒、白兰地(蒸馏酒)、甜酒(兴奋性饮料)、利口酒(包括乳化的利口酒)、bagaceira belha(葡萄牙的格拉巴酒;bagaceira是一种用bagaço(葡萄的皮、籽和茎经过压制得到的产物)蒸馏得到的饮料)、eau de vie(一种白兰地)、杜松子酒、格拉巴酒(意大利白兰地,用压制的葡萄酒的残留物蒸馏制得)、marc(用葡萄或者苹果的残留物进行蒸馏制得的白兰地)、korn(德国的谷物酒(schnapps,荷兰杜松子酒),通常来源于黑麦(Roggen),有时来源于小麦(Weizen)或者二者都有(Getreide);也标示为Kornbrantt或者Kornbranttwein)89,mistela(也称为mistelle(法国)和jeropico(南非);用葡萄酒精进行加度的非发酵葡萄汁),ouzo 茴香利口酒(茴香味的希腊蒸馏酒),朗姆酒,tsikoudia(克利特岛的葡萄渣蒸馏酒),齐普罗酒(希腊某些地区的葡萄渣蒸馏酒),wienbrand(德国的Hugo Asbach 和Rudesheim 发明的一类葡萄白兰地,字面意思为“燃烧的葡萄酒”),cachaça(由发酵蒸馏的甘蔗汁制成的巴西酒),龙舌兰酒,威士忌酒和伏特加酒。

14.2.7 加香酒精饮料(如啤酒,果酒和含酒精的清凉饮料,低酒精度提神饮料):

包括所有的非标准酒精饮料产品。虽然这些产品的大多数酒精含量低于15%,但一些传统的非标准加香产品的酒精含量可能达到24%。例如:加香葡萄酒,苹果酒和梨酒;开胃酒;americano美国式鸡尾酒;batidas(由cachaça、果汁或者椰子汁,以及可以是加糖浓缩乳制得的饮料)90;苦的苏打水和苦酒;clarea (也称为clar或clary,由蜂蜜、白酒和香料组成的混合品;它和用红酒制成的hippocras 非常接近);jurubeba 酒精饮料(用巴西北部的本土植物Solanum paniculatum 茄和其他产自南美的成分制成的酒精性饮料产品);尼格斯酒(桑格利亚汽酒;一种用Port 波尔特温葡萄酒、糖、柠檬和香料制成的热饮);sod,saft,和sodet;vermouth(苦艾酒);zurra(产于西班牙南部,用桃和油桃制成的一种桑格利亚汽酒);也是西班牙对用凉的或温酒、食糖、柠檬、橙子或者香料制成的调香酒的习惯称呼);amazake(一种甜的低酒精度(酒精< 1%)饮料,由日本酒曲koji 处理的米制成;mirin(一种甜的酒精饮料(酒精< 10%),由shoochuu(一种酒精饮料),米和日本酒曲koij 混合物制成);“malternatives”和制备的鸡尾酒(由蒸馏酒(liquors)、利口酒、

葡萄酒、香精、水果和植物提取液等组成的混合物。以即饮产品或混合物销售)。冷却饮料类型由啤酒、麦芽饮料、葡萄酒或者蒸馏饮料、果汁和苏打水(如果碳酸化)组成。



15.0 即食小食品:

包括所有的可口的甜点食品。

15.1 以土豆、谷物、面粉或淀粉(来自块根,豆类)为原料的零食:

包括所有原味和风味的甜点食品,但除外原味脆饼干(07.1.2 类)。例如:土豆片、爆米花、椒盐饼干(pretzels)、米制脆饼干(senbei),风味脆饼干(如,干酪味脆饼干),bhujia( namkeen;由面粉、玉米、土豆、盐、干制水果、花生、香料、色素、调味物质和抗氧化剂组成的混合物制成的零食),以及papads(由浸泡的米粉或黑豆或者牛豌豆的粉,和盐及香料混合,制成球状或者扁平状的饼)。

15.2 加工坚果,包括有涂层的坚果和坚果混合物(如与干制水果混合):

包括所有类型的坚果,由干烤、烤、浸泡,或煮加工制成,有壳或脱壳,盐腌或原味。酸乳酪,谷类,以及蜂蜜涂层的坚果,以及干制水果-坚果和谷类甜点(如,“trail mixes”)也归在此类。巧克力涂层的坚果归类在05.1.4。

15.3 以鱼为原料的零食:

本类描述了用鱼、鱼制品或者鱼味的可口脆片。可作为小食品消费的干制鱼per se 归于食品类别09.2.5,而干制肉类制品(如,牛肉干,干肉饼)归于08.3.1.2。



16.0 以上01-15 类中未包括的复合食品品种:

包括直接添加添加剂的预制食品或复合食品。添加剂也可由配料带入而出现在食品中。例如,一种添加剂用作肉饼的一种配料中,而没有用于肉饼的任何一个成分中(如,饼皮),则应归于本类别。复合食品的例子包括:可能含有加工蔬菜或者动物配料和香料的脱水厨房产品,在烹调前加水可复原,正餐预制品(如,冷冻小菜),砂锅菜,甜馅和快餐调味汁(如,洋葱调味汁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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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分类应该是安装西方饮食习惯进行的分类:从最重要的乳制品开始,油、蔬菜水果、糕点等等。按中国的习惯估计是粮食制品排第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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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凯子蒸包子(zk19831125) 发表:
CAC分类应该是安装西方饮食习惯进行的分类:从最重要的乳制品开始,油、蔬菜水果、糕点等等。按中国的习惯估计是粮食制品排第一的


看了一下GB2760,也是从乳制品开始,也是参照CAC分类的。排的次序和重要性有时候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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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760—2011
178
附录F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见表F.1。
表F.1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
01.0 乳及乳制品(13.0 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
01.01 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和调制乳
01.01.01 巴氏杀菌乳
01.01.02 灭菌乳
01.01.03 调制乳
01.02 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
01.02.01 发酵乳
01.02.02 风味发酵乳
01.03 乳粉(包括加糖乳粉)和奶油粉及其调制产品
01.03.01 乳粉和奶油粉
01.03.02 调制乳粉和调制奶油粉(包括调味乳粉和调味奶油粉等)
01.04 炼乳及其调制产品
01.04.01 淡炼乳(原味)
01.04.02 调制炼乳(包括甜炼乳、调味甜炼乳及其他使用了非乳原料的调制炼
乳等)
01.05 稀奶油(淡奶油)及其类似品
01.05.01 稀奶油
01.05.02 凝固稀奶油
01.05.03 调味稀奶油
01.05.04 稀奶油类似品
01.06 干酪
01.06.01 非熟化干酪
01.06.02 熟化干酪
01.06.03 乳清干酪
01.06.04 再制干酪
01.06.04.01 普通再制干酪
01.06.04.02 调味再制干酪
01.06.05 干酪类似品
01.06.06 乳清蛋白干酪
01.07 以乳为主要配料的即食风味甜点或其预制产品(不包括冰淇淋和调
味酸奶)
01.08 其他乳制品(如乳清粉、酪蛋白粉)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01.01 植物油脂
02.01.01.01 植物油
02.01.01.02 氢化植物油
02.01.02 动物油脂(包括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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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分类应该是安装西方饮食习惯进行的分类:从最重要的乳制品开始,油、蔬菜水果、糕点等等。按中国的习惯估计是粮食制品排第一的


看了一下GB2760,也是从乳制品开始,也是参照CAC分类的。排的次序和重要性有时候有关系。


2760参照CAC分类,国内的分类参见“四不像”QS细则
手机版: CAC食品分类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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