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
气相色谱仪ECD进口和存放许可证的基本程序
致广大用户和进出口公司:
从2005年12月1日起,中国 法律强制要求使用ECD的用户办理ECD使用和存放的许可证,基本步骤如下:
一、用户需要做的程序:
1、用户先到当地的环保局提出使用和存放ECD的申请,如果该环保局有资格发放批准申请,他会介绍你去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做环境评估报告,做完评估报告后,环保局批准通过后,发放准许使用和存放的公文.
注:A)如果当地的环保局没有资格发放,须到省级环保局办理
B)做环境评估报告时,可能会收取费用
2、用户拿该公文到当地的公安局放射科备案,盖章
3、用户将该公文正本寄给销售公司
二、进出口公司需要做的程序
1、首先进出口公司必须是具有经营放射品许可的公司
2、进出口公司拿到用户办理的批文后,去进出口公司所在的环保局转手续,然后再去国家环保局办理批准进口ECD的批文,国家环保局批准后,再发放一个公文。拿该公文去进出口公司所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公安局备案;再凭这些手续去省级公安局备案,至此,海关将允许进关。
3、进关后,进出口公司还要请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去现场进行放射源活度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