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2年比对测试结果简介
根据环保部的工作部署,2012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对自愿送测的各种主要的PM2.5自动监测仪器开展了春、夏、秋、冬四个阶段的比对测试。由于只有总站的比对测试是系统的、全面的、完整的,因此测试结果以总站为准。 根据环保部的工作部署,2012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单位,对自愿送测的各种主要的PM2.5自动监测仪器开展了春、夏、秋、冬四个阶段的比对测试。由于只有总站的比对测试是系统的、全面的、完整的,因此测试结果以总站为准。 PM2.5监测仪器比对测试以我国《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规定的手工标准监测方法为基准,按照国际通用的相关操作规范要求,在严格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下,进行手工采样和自动监测的比对测试。采用国际通用的测试评估方法,将各种自动监测仪器与手工标准方法的同时段监测结果进行回归分析,依据如下四个指标,即每季度有效天数超过23天、回归方程的斜率在1±0.1范围内、截距在0±5μg/m3范围内(PM2.5日均值浓度最大水平超过0μg/m3的设定值)、相关系数≥0.95,对各自动监测仪器进行评价。
四、比对测试结果
1.通过总站比对测试的有:河北先河公司XHPM-2000E型β射线法监测仪、武汉天虹公司TH-2000PM型β射线法监测仪、安徽蓝盾公司LGH-01E型β射线法监测仪、北京中晟泰科公司7201型β射线法监测仪、美国热电公司1405F型振荡天平法监测仪、杭州聚光公司BPM-200型β射线法监测仪、日本HORIBA公司APDA-375A型β射线法监测仪、美国热电公司SHARP-5030型β射线法监测仪、法国ESA公司MP-101M型β射线法监测仪、美国METONE公司BAM-1020型β射线法监测仪。
2. TEOM(微量振荡天平)方法仪器(如美国热电公司1405型振荡天平法监测仪)必须联用FDMS(膜动态测量系统),β射线方法仪器必须联用DHS(动态加热系统),才能满足测试的参数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