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部分内容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有关PM10连续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的内容废止。
五、《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中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环境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部分内容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
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有关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的内容废止。
六、《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的采样、分析、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希望新规定的出台对空气质量的改善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