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对实验室不具备能力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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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u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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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认为“实验室不具备能力不予认可”这句话有很大漏洞。什么叫不具备能力没有明确的表述。请问实验室租用设备及场地是具备能力还是不具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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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dc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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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提供长期租用的场地和设备的证明,具备人机料法环,并且现场评审确认你们具备能力就可以认可。否则就是不具备。
七月破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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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是指软件和硬件都具备。
如果场地和设施是租用的,那么你需要把租用的场地及设施纳入你的管理体系,设备设施有完整的支配使用权,合同租赁期限应该至少包括一个认可周期,人员等能力具备就算具备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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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9 13:08:30 Last edit by v2862045
tangyu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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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dc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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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tangyucai(tangyucai) 发表:
如果设备场地是和人家共用的呢?
说白了你就是临时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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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9 14:25:52 Last edit by czcdczg
fisher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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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用,没问题。场地变更,认可暂停。
设备租用可以,也要满足准则要求,参照永久控制设备管理,即以下条件:
1.租用的设备由被评审实验室的人员进行操作。
2.被评审实验室对租用的设备进行维护,并能控制其校准状态。
3.被评审实验室对租用设备的使用环境、设备的贮存应能进行控制。
共用设备无法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是不可以的。

设备共用和场地共用,就是皮包公司,现在已经很难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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