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金条(shenmz) 发表: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原文由 金条(shenmz) 发表: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将“造假”入刑,同时也提高了监测人员的责任心。
。。监测人员一向不造假。。。根本没有利益冲突嘛。。
造假的都是有利益集团
一向不造假太绝对,造假者应该说形形色色皆有。
嗯。没有说得更具体。。应该说如果没有利益就绝对不会造假。。。神经病和脑袋背门板夹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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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检测数据“依法”公开?
也就是说适用某法的数据可以不公开??比如国家安全。。。。
在我看来。。。所有跟环境有关的都可以上升到国家安全层次。。。是不是说都可以不公开?
不是适用于某法才公开,而是依《环保法》环境监测信息必须公开。现实的问题是某些官员打着所谓“国家安全”和“和谐”的幌子不主动公开监测信息。
那所谓的“依法”,就是不仅仅是依环保法?
如果有优先次序更高一级的法那是不是环保法就不适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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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检测数据“依法”公开?
也就是说适用某法的数据可以不公开??比如国家安全。。。。
在我看来。。。所有跟环境有关的都可以上升到国家安全层次。。。是不是说都可以不公开?
不是适用于某法才公开,而是依《环保法》环境监测信息必须公开。现实的问题是某些官员打着所谓“国家安全”和“和谐”的幌子不主动公开监测信息。
那所谓的“依法”,就是不仅仅是依环保法?
如果有优先次序更高一级的法那是不是环保法就不适用了。。
环保法属于专业法或特别法,而作为更高一级的宪法属于根本法,它不可能面面俱到规定得很细。因此有关部门还得依法制定细化的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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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造假”入刑,同时也提高了监测人员的责任心。
。。监测人员一向不造假。。。根本没有利益冲突嘛。。
造假的都是有利益集团
一向不造假太绝对,造假者应该说形形色色皆有。
嗯。没有说得更具体。。应该说如果没有利益就绝对不会造假。。。神经病和脑袋背门板夹了的除外。。。
检测公司老板收了监测费或监测人员收了红包,就替人消灾有之;官员为了政绩而要求下级对公布的数据进行处理有之;监测人员为了及早下班偷工减料而不按规范进行监测有之,形形色色的一切均是为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