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bcpgf(abcpgf) 发表:原文由 lww1223(lww1223) 发表:原文由 abcpgf(abcpgf) 发表: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根据不同制定计划,一般是3个月或者半年核查一次。
请教老师:对多组分混标的标准物质,如16种多环芳烃等应当怎么去做并进行评判?当16种组分中有10种组分波动正常(偏差小于10%),而另外几种偏差比较大(偏差在10%与30%之间)时,该怎么办?
其实主要成分的偏差在范围内就ok,不能保证全部都ok的。
原文由 委员长(liang96) 发表:原文由 lww1223(lww1223) 发表:原文由 委员长(liang96) 发表: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真的不是很好弄!我们的做法就是看看在不在有效期,有没有明显变质。
我原先的理解是前后(如这个月和上个月)使用的标准物质之间的一致性核查,所以进行比对,但现实情况是多组分混标标准物质的比对时,总会出现部分组分响应值差的比较离谱!
所以不知怎么办?计划该怎么写?具体操作时怎么弄?
若"保证在有效期内,没有明显变质",不知能否经得起"CNAS"的审查?
可以的,CNAS只是看你是否有期间核查,具体怎么操作是没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