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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v3248329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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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猪猪111(v3248329) 发表: 最好是一套体系啦,弄两套也烦的。那一套体系,是应该怎么合并?是需要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添加说明,还是什么?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将两套体系合并,等到复评审的时候,跟CMA和CNAS协商一起来评审,我理解的对吗?
ID:czcdczg
原文由 猪猪111(v3248329) 发表: 最好是一套体系啦,弄两套也烦的。那一套体系,是应该怎么合并?是需要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添加说明,还是什么?
原文由 czcdczg(czcdczg) 发表: 一套体系可以保留CNAS,把CMA的加进去不就OK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