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请教关于标准溶液期间核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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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_wr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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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标准溶液的期间核查应该怎么做?是不是复合标定就行?复核标定标准溶液相对标准偏差应在0.1% , 如果标定出来的数值在此范围内,再次使用时是按原来标定的数值进行计算还是用复核标定的数值计算?如果不在范围之内,但是溶液没有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等现象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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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滴定液的期间核查:
5.1由指定人员按药典规定方法作验证性滴定,一般做两份即可。
5.2当滴定液浓度在规定限度以内(相对偏差0.1%)继续使用原数据。
5.3当滴定液浓度超出规定限度,滴定液停止使用,重新标定。
5.4详细记录,以作滴定液稳定性考查分析资料。
wr_wr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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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时做了平行试验是否可再做两个平行试验,这组4个数据即可作为再次标定的数值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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