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yzp2050发表: 能看出来,各位对公安司法的毒物分析工作不了解,如盲人摸象,估摸着说,实际情况应该是这样的:感谢,讲的太好了,学习了不少东西。经过10天后,体内的毒物已经分解代谢无几了。
一、我们99%的毒物鉴定工作用质谱就可以完成,包括GC/MS、LC/MS、MS/MS、HRMS等,四级杆、离子阱、飞行时间、轨道阱等等都可以,所遇到的化合物大多在NIST谱库都可以检索到,当然也有专业谱库(即有商业的需花钱购买,如Wiley Drugs/Poisons/Pesticides/Pollutants & Metabolites、Wiley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LC-MSn Library of Drugs, Poisons and Their Metabolites[/url]、Wiley Designer Drugs,也有免费下载的如aafs2012.zip等)!
二、整个检验记录包括受理、实验过程、谱图全部在档案中,平时只出具检验报告给送检单位!譬如念斌投毒案的律师团调取了整个档案,里面的十几张质谱图都能看到!律师能不能拿到检验记录的档案,得经过检方的同意才可!
三、具体到复旦投毒案,我没看过档案,不太了解检验过程,不太有发言权!
四、N-亚硝基二甲胺这种化合物,几十年我没检验过!如果不告诉我怀疑这个,肯定会漏检的,这从开始公安局查不到中毒原因是可以证实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后来的线索,检验人员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五、后来确定为N-亚硝基二甲胺可疑后,检验人员可以查资料、建立分析方法,开始有针对性地检验,在该生宿舍饮水机内剩余的水中检验出这种剧毒化学成分!
六、黄洋体内是否检测到这种化合物,媒体没有报导!据说“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就假设投毒30毫升的话,也并非全部进入黄洋体内,黄洋喝水时喝进去了多少不好说,4月1日入医院抢救洗胃、输液等等,再加上毫无头绪的耽搁时间,毒物进入体内经历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的过程,4月11日才报案,经过十多天后的抢救后,毒物在体内不太可能检出了!所以黄洋的血液和尿液检测不出毒物,没有质谱图,很正常!
七、N-亚硝基二甲胺不是常见的毒物,没有人体的中毒量、体内浓度等数据,没有任何参考的依据!
八、此案根据各种证据链、证人证言、以及黄洋符合“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的结论,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科学的、严谨的!
九、当然,科学和法律也不会十全十美,只能无限地接近完美,实现程序正义!
十、最完美的就是林森浩投毒被当场抓住,且黄洋中毒入院后立即取血尿做“N-亚硝基二甲胺”的鉴定,那么才可能会有体内的质谱图!具体到中毒量、体内浓度数据,就没办法啦,不死个几十人的,数据少的话都无法做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