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分析方法确认的可接受标准

浏览0 回复1 电梯直达
姜太公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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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我最近在做采用药典检验方法的确认工作,其中有些困惑,期待您的解答。
1、分析方法的确认,根据GMP指南,可以只做含量、鉴别、限量检查,制剂中还有溶出度。做的方法就是,让两个人做,然后对比结果。那么问题来了,含量、限量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就是说,我怎么去根据这两个人做出的结果来确认方法是否适用?不同的测定方法,他的判定依据也该不同吧?比如液相气相、紫外或者滴定,他们各自的标准是什么?能否提供依据出处?
2、方法确认中的鉴别,是否就是两个人做出来现象一致就可以了?
3、最后一个与确认无关的事,关于气液相的保留时间,同一台仪器,先进一针标准品,保留时间为a,再进样品,保留时间为b。那么,a、b之间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认为标准品和样品的保留时间是相同的?能否有标准可依?
谢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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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老冒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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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药典附录,好像方法的确认或者说验证,就是做一系列回收率啊精密度考察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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