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Yaron(v3035949) 发表:
风险严重度的表格内对风险严重度作出了说明,个人认为其影响的描述应该为均没有发生的、而一旦发生后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描述。(即可分为发生后对检测报告结果和内容没有影响、发生后对检测检测结果和报告有影响、发生后直接影响到质量管理体系、发生后可能产生经济纠纷或者触犯法律法规的 等。)
对于风险评价指数,以严重度X发生度X检出率作为依据的概念非常合适,但是可能具体的判定分值还需要进一步的思考确认,若涉及到非常严重的风险严重度,那么就应该将发生度控制在0,即一旦涉及非常严重等级的风险,即使发生率再低,也应该对其进行控制,所以在这里60分的可能需要再仔细评估一下合理性。
以上仅个人观点。
原文由 Betsy(v3022790) 发表:
谢谢Yaron的建议,但是程序中的发生度是一个分值评价,而不是代表发生的次数,若是设置0分,那样计算出来的风险指数岂不是为0了?这好像又不对了哦。
Yaron,有没有相关的评价规则可以介绍下给大家学习学习下
原文由 Yaron(v3035949) 发表:
三个数值的量化,严重程度分级和发生度分级比较合理,检出率的概念个人觉得比较模糊,很难去具体的量化,并且其意义也有待深入的思考。
仅考虑严重程度和发生率的评估的话,我觉得求和的计算可能比相乘合理一些,即两者分值相加超过10时,风险无法接受。
仅个人意见,没有科学依据,仅供讨论。
原文由 Betsy(v3022790) 发表:个人感觉对于这个方法的实际分值阶层还需要作更深入的分析。
相加的依据评价规则暂时还没找到相关的出处。
但是相乘的这个评价方法是依据LEC评价法来操作的。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d2jOozuE2ODvAsBn6kkDhCrk2W9-P6d5F8naw9NnRofzDlVIaaww0bZA5ll8z16QigNZFLB7N7kP3z7TUH7L5K
LEC评价法(美国安全专家K.J.格雷厄姆和K.F.金尼提出)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源进行半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用于评价操作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