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使用记录本来很容易理解的,现在更复杂了,纠结在是否有必要记录所有测试样品的编号。有人说需要,有人将不需要,还有人说简单写写,我不明白的是标准在哪里?
仪器的使用记录通常只需记录仪器的使用时间、仪器是否完好(包括故障及维修情况的描述)等。对被测对象的信息,没有必要在《仪器使用登记本》中记录,通常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的《原始记录》中,都有所使用的测量设备的详细信息,如: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设备编号、有效期等信息(这些都是对原始记录信息完整性的基本要求)。依据这些信息,完全可以做到对以往的测量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追溯。
原文由andychan59(andychan59)发表:没有任何一项标准规定了《仪器使用登记本》上必须记录被测样品的信息。记录该信息的目的是为了产品或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时便于追溯。只要能达到质量追溯的目的,采取任方式都是可以的。在测量《原始记录》中记录了所用测量设备的唯一可识别信息,则无需再在《仪器使用登记本》上记录。如果测量《原始记录》中没有记录所用测量设备的信息,则必须在《使用登记本》或《工量具借用登记本》上记录该信息。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使用记录本来很容易理解的,现在更复杂了,纠结在是否有必要记录所有测试样品的编号。有人说需要,有人将不需要,还有人说简单写写,我不明白的是标准在哪里?
仪器的使用记录通常只需记录仪器的使用时间、仪器是否完好(包括故障及维修情况的描述)等。对被测对象的信息,没有必要在《仪器使用登记本》中记录,通常对被测对象进行测量的《原始记录》中,都有所使用的测量设备的详细信息,如: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设备编号、有效期等信息(这些都是对原始记录信息完整性的基本要求)。依据这些信息,完全可以做到对以往的测量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