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转帖】ISO/IEC17025标准中存在的错误(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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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正文中的错误

  除了附表中的错误外,ISO/IEC 17025-2005 标准中也存在如下错误:⒈ISO/IEC 17025-2005 1.1中“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进行检测和/或校准的能力(包括抽样能力)的通用要求”。但 5.2.1 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和/或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却遗漏了特定的抽样人员的能力确认。而在 5.2.5 人员记录中,“管理层应授权专门人员进行特定类型的抽样、检测和校准、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定类型设备”。又出现了“特定类型的抽样人员”。5.2.5 人员确认和授权记录,5.2.1 对抽样人员的能力没有确认,怎么会有记录的?因此,5.2.1 应包括对抽样人员的能力确认。

⒉ISO/IEC 17025-2005 标准 4.2.2 中,“实验室应制定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但在 4.15.1 管理评审的输入中又遗漏了总体目标,在同一标准中前后应统一。另外,管理评审只有输入没有输出,这也不符合过程的一般规律。过程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活动,有输入必然有输出。

⒊ISO/IEC 17025-2005 标准 4.1.5 a)中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方法 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充分地监督,但 5.2.1 中“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前面要求“充分地监督”,后面要求“适当的监督”,前后又不统一。

三、结束语

ISO/IEC 17025-2005 《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是国际标准,标准本身要求是十分严谨的,标准又是在不断完善和不断改进的,出现错误在所难免。ISO/IEC 17025-2005版已经对ISO/IEC 17025-1999版标准进行了修订和个别条款的修正。本文已于2006年3月26日提交给ISO和IEC秘书处,对这些错误据ISO秘书处的有关人员告知,ISO已经认识到,准备下次改版时一并修改。

各位读者请谅解,不是我不愿将文章一次发表完,而是,博客不允许一次发太长的文章,否则,它博客会告诫我--只能发表一万个汉字。因此,只得一段一段地发表,我也累,你们也累,而且,还会造成误解。反正请各位多多谅解,谢谢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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