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L01:2018
9 认可变更的要求
9.1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变更
9.1.1 变更通知
获准认可实验室如发生下列变化,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CNAS 秘 书处:
a)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名称、地址、法律地位和主要政策发生变化;
b) 获准认可实验室的组织机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
c) 认可范围内的检测/校准/鉴定依据的标准/方法、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 校准/鉴定工作范围及有关项目发生改变;
d) 其他可能影响其认可范围内业务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