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senke(lifen4607) 发表:
我也是造纸的,那么我认为:
第一个问题还是要看你的客户是不是认为10张是一样的,比如他认为这10张就是一个批次是一个样品,那就是一个样品,如果他每个批次给了你一张,认为10张是10个样品,那你就要按照10个样品处理,所以还是要看检测合同的约定 。
2、如果算不同的样品,那么样品量是不够的,需要补充样品,如果算相同的样品,你就当作一个样品去做实验就好了。检测算平均值。
3、有的时候。客户提供的样品不够,这个压10下的是破坏性的吗?不够只能补充样品,或者做方法偏离。
谢谢您,看过大家的回复,我认为可以算一个样品了,因为本来就是一条线连续生产出来的。
然后第1,2个问题,我懂了。
第三个问题,您也是造纸的,比如纸张耐破试验,国标里是正反面各压10下,但是客户就给我一张纸,只能压个4次这张纸就废了,而且客户明确和我们说,你就压4次就行了。这种情况不是偶然的,是客户经常这样让我们做的,这还能算偏离吗?我认为偏离只有在偶发、意外、非主观情况下才能算偏离吧?这种情况我认为就是未执行国标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另外比如耐折度度试验,是需要在一张纸上裁10张小条去做10次数据的,那比如我这个样品的编号是000,那我这10张小条还需要去分成000-1,000-2..............这样的子编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