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小骗子(xiaopianzi1209) 发表:
国家院采取两种方式,整套砝码只出合格的,或者替换不合格砝码出合格证书。单个砝码不合格直接出《检定结果通知书》。
这哪里是两种方式呀,这不就是一种方式嘛。即整套砝码只能对合格部分出具《检定证书》,不能对整套砝码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整组砝码:当组内每一个砝码检定都合格,则判定整组砝码合格。否则,有一个砝码不合格,则判定整组砝码不合格。 以上是规程起草人自己的PPT宣贯教材里的原话,到现在也没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解释,自己也从来不对整套砝码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是不是带有忽悠的嫌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