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有一部分是对的,有一部分是错误的。
对于“检定”,这是法制计量管理层面的一个术语。检定是要按照国家检定规程进行的,没有检定规程甚至是连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都查不到的东西,对其进行“检定”也就失去依据了。例如你们做型砂试验的设备在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查不到,即便在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也无其踪影,这种设备更没有国家检定规程,对这种设备谈开展检定也就是无稽之谈了。
但型砂试验设备是对型砂进行测量,依据测量结果评定型砂合格与否的设备。根据“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须的”东西就是测量设备定义,型砂试验设备虽不属于计量器具却是测量设备。根据国家标准GB/T19022-2003规定,所有测量设备都应进行计量确认(包括计量校准和计量验证两大步骤),“两个目录中没有的就不需要依照计量器具进行管理”的说法就是错误的了。过去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模式对非计量器具的测量设备也仍然有效,不同之处只不过是把“检定”换成了“校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