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bu80(abu80) 发表:
分开填好是好,但是有个问题一直困扰,那就是:我们的原始记录上有质控措施,比如每批样品的做若干平行样和质控样,如果分开填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因为质控措施是按照每批次来做的,总不会每个任务单都带质控吧?比如,来自10个不同委托单位的样,每个单位就一个样,要做10份平行样和10份质控样,然后分开来填写吗?
任务单带质控是什么意思?一批样品的质控不是按照标准要求做吗,标准没要求的就内部定一个执行,任务单要把质控要求带上吗?
我认为质控分两种,一种是分析人员自己做的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一种是监督或是质量部门做的整体质控或某环节质控,不会告诉分析人员的。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这么做的依据来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二十三条 :“(一)监测任务合同(委托书/任务单)、原始记录及报告审核记录等应与监测报告一起归档。如果有与监测任务相关的其他资料,如监测方案/采样计划、委托方(被测方)提供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工艺和工况、原辅材料、排污状况(在线监测或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合同评审记录、分包等资料,也应同时归档;”
一批样品是可以下一份任务单,对应每一份原始记录,但要分成若干个分报告,则每个报告归档的副本均需有任务单和原始记录等资料。
原文由 Totoro(Insm_ea0bacf1) 发表:
原文由 akory(akory) 发表:
从法规上讲,不分开是可以的,只要做到能追溯。但实际操作起来,归档寻找很麻烦。质控部分,建议可以重复同批次用,就是质控措施不一定全做在一家企业。但同批次的质控需要单独拿出来,每张单中都存这些质控措施。当然最好是一家企业做一家的,虽然质控会变得挺多,但更好归档。
原文由 abu80(abu80) 发表:10个样品每个都做一遍平行双样不可取, 这种情况建议在自己的体系文件中规定要么把质控记录再复印9份,分别附上去;要么10份检测报告分装在10个信封后再合并装入共用一份质控记录的一个档案盒(盒上须将报告编号标识清楚)。
我指的就是你说的第一种:“分析人员自己做的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假设一批10个样品分别来自10个不同的委托单位,要出10份检测报告,根据质控要求一批样要做至少10%的平行双样,如果原始记录出在一起,选一个样来做平行双样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分开来填写质控措施,怎么体现这个平行样质控?10个样品每个都做一遍平行双样?如果选一个样来做平行双样,单独拎出来填写,形成一份质控措施,该附在哪份检测报告上?如果把质控措施再复印9份,分别附上去,那样的记录算不算原始记录?一直受这些问题困扰,望高人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