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yayicuo(v3253952) 发表:请问一下报告期是多久,在CNAS的那份文件内有规定的?
作为CNAS检测机构,我个人感觉以两个报告期为留样期为宜,至于以产品的有效期进行留样,个人感觉 属于质量管理的方向 ,和检测不太一样,毕竟质量管理,可能根据产品的生产和检测记录进行判定,是否可以出厂?同时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做产品的效期监测,以期达到最佳有效期时间。而作为检测部门,则以检测结果 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为基础。只需要保留两个报告期即可。
关于留样的要求,则根据样品的要求而定,没有一个统一的要求。比如不锈钢样品,可能就没有温度和湿度要求;对于灭活液体疫苗,则需要2--8度低温保存,冻干疫苗还要冷冻保存。
备样,分样,也是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而定的。